原标题:通过条目集成的形式完善生态治理体制机制 广西出台生态保护两项“清单”
■ 生态保护正面清单共30条,包括区域发展引导、推动绿色发展、节能降耗、综合利用、升级改造、推进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绿色生产生活方式、保护乡村环境、鼓励社会各方参与自然生态保护等9个方面内容
■生态保护禁止事项清单共30条,主要包括生态环境保护、国土空间规划、海洋资源开发与利用、城市建设、交通管理、农业及产业发展、生物安全等7个方面内容,确保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守住环境底线
1月11日,记者从自治区政府新闻办举行的广西生态保护正面清单和禁止事项清单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等13个部门于近日印发了《广西生态保护正面清单(2022)》和《广西生态保护禁止事项清单(2022)》。两项“清单”的出台,是落实《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关于厚植生态环境优势推动绿色发展迈出新步伐的决定》的重要举措,是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政策为大、项目为王、环境为本、创新为要”的重要决策部署,通过条目集成的形式,着力构建绿色发展的国土空间体系、持续提升生态环境质量、推行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完善生态治理体制机制,凝聚绿色发展的强大合力,推动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广西生态保护正面清单共30条,包括区域发展引导、推动绿色发展、节能降耗、综合利用、升级改造、推进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绿色生产生活方式、保护乡村环境、鼓励社会各方参与自然生态保护等9个方面内容。从为区域绿色发展提供规范、科学支持等角度,准确把握国家和自治区在生态保护、产业转型升级、碳达峰碳中和等方面的政策,引导区域绿色发展,助推向海经济,推进产业生态化和生态产业化,推动广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
广西生态保护禁止事项清单共30条,主要包括生态环境保护、国土空间规划、海洋资源开发与利用、城市建设、交通管理、农业及产业发展、生物安全等7个方面内容,确保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守住环境底线。针对当前破坏自然保护地、乱采滥伐等突出或容易忽视的环境问题,强化领导干部的生态保护红线意识,把各类禁止条款条目化、清单化,让各级各部门一目了然、便于执行,坚决守住生态环境保护底线。其中有8条涉及自然保护地和湿地生态保护禁止事项。目前,广西共建立了223处自然保护地(扣除重叠面积后总面积为225.36万公顷,占广西陆域国土面积的9.48%),有湿地面积共92.83万公顷。广西按照国家要求将整合优化后的自然保护地以及重要湿地等一并纳入了生态红线严格管控。
据介绍,这两项“清单”对生态、农业、城镇空间的人为活动进行了分类管理,更有利于广西“三区三线”划定成果的落地实施。在生态空间方面,广西生态保护正面清单明确了支持山水林田湖草海湿地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保持自然生态系统的原真性和完整性,有利于践行山水林田湖草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的理念,厚植广西生态环境;在农业空间方面,广西生态保护禁止事项清单明确了禁止通过擅自调整县级国土空间规划等方式规避永久基本农田农转用或者土地征收的审批,禁止在永久基本农田集中区域新建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建设项目,有利于强化对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的保护,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在城镇空间方面,广西生态保护禁止事项清单明确了严禁擅自改变城市绿化规划用地性质或者破坏绿化规划用地的地形、地貌、水体和植被,严禁擅自占用城市绿化用地。(广西日报 记者余锋 实习生杨弋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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