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3日,记者从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等有关部门获悉,自治区政府办公厅于近日印发《广西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广西计划在2023年年底前,完成首轮化学物质基本信息调查和首批环境风险优先评估化学物质详细信息调查;2025年年底前,初步建立广西新污染物环境调查监测体系。
针对严格源头管控,防范新污染物产生,《方案》提出加强清洁生产和绿色制造、规范抗生素类药品使用管理和强化农药使用管理等多项举措。其中,对使用有毒有害化学物质进行生产或者在生产过程中排放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企业,依法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全面推进清洁生产改造;落实国家抗菌药物管理相关要求,加强广西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与耐药监测评价,严格落实零售药店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类抗菌药物。
开展新污染物环境风险评估,对国家发布的重点行业及广西特色行业(如化工、制浆造纸、汽车制造、有色金属矿采选等)中重点化学物质生产使用的品种、数量、用途等化学物质基本信息开展调查;强化环境影响评价管理,严格涉新污染物建设项目准入管理,依法严厉打击已淘汰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非法生产和加工使用。
深化末端治理,降低新污染物环境风险,开展重点企业和工业园区新污染物治理试点工程;鼓励有条件的设区市制定激励政策,推动企业先行先试,减少新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将多环芳烃、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等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环境风险评估、环境损害鉴定与管控关键技术研发等纳入自治区科技计划,推动创建新污染物研究领域自治区级科技创新平台。(广西日报 记者余锋 通讯员昌苗苗 王平)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