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       城市远洋    |    老外在广西       直观中国    |   视频   |    原创    |    热点专题    |    一带一路    |    魅力东盟    
广西出台数字领域法规 明确加快推进中国—东盟信息港建设
2022-11-27 15:20:28来源: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编辑:韦欢责编:冯薇薇

  11月25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数据发展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广西壮族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这是广西在数字领域出台的首部法规。《条例》明确,广西将构建面向东盟的国际信息通信枢纽和算力中心,加快推动中国—东盟信息港建设,推动数字互联互通,服务“数字丝绸之路”建设。

广西出台数字领域法规 明确加快推进中国—东盟信息港建设_fororder_图片5

广西人大常委会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条例》的有关情况

  据介绍,2021年广西数字经济总量超8512亿元,占GDP(国民生产总值)比重约34.4%,数字经济企业达1.45万家,数字经济市场主体活力显著增强,数字经济引领增长态势逐渐形成,成为广西经济持续增长的重要动力。作为中国面向东盟开放合作的前沿和窗口,广西致力于发挥区位优势,推动数字互联互通,深化与东盟各国交流与合作常态化机制,打造面向东盟的“数字丝绸之路”开放合作高地。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吴云介绍,《条例》中写入了“协同发展”和“服务建设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等内容,明确共建西部陆海新通道和全面对接粤港澳大湾区发展、构建面向东盟的国际信息通信枢纽和算力中心等工作要求,既体现了中央对广西的三大定位要求及广西的地方特色,又强调合作共赢发展。

  在加强与东盟国家数字领域合作方面,《条例》强调,广西按照服务建设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的要求,构建面向东盟的国际信息通信枢纽和算力中心,加快推动中国—东盟信息港建设,依法加强与有关国家和地区在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数字贸易、数字技术等领域的交流合作,促进人才、技术、资本、数据等要素融通,支持开展数据跨境流动,推动数字互联互通,服务“数字丝绸之路”建设。

  据悉,《条例》共八章七十八条,包括总则、基础设施、数据资源、数据市场、发展应用、数据安全、法律责任以及附则。《条例》将于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文/图 蔡俊聪)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