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       城市远洋    |    老外在广西       直观中国    |   视频   |    原创    |    热点专题    |    一带一路    |    魅力东盟    
北海海关无害化销毁逾百万件走私货物
2021-02-22 15:14:25来源:南国早报编辑:唐颖倩责编:赵滢溪

  南国早报南宁讯 (记者周如雨 通讯员王明春)2月20日,南国早报记者从海关部门获悉,近日,北海海关委托北海、柳州、南宁等地3家具有无害化处置资质的企业,对约20吨走私货物进行集中销毁,主要涉及电子电器产品、化工产品及化妆品等三大类。

  在这批销毁的走私货物中,电子电器产品包括有蓝牙耳机、手表机芯、仪表盘、遥控器、烟雾探测器等88种116.15万件,化妆品有面膜、精华素、洗面奶等84种1.18万件,化工产品有染料、羊角油等67种。

  据北海海关工作人员介绍,这些走私货物没有合法的原产地、质检等证明,品质无法得到保证,一旦流入市场可能会对消费者人身安全带来危害。

  “走私商品大多标识模糊不全,生产国别、厂商难以追溯,产品质量没有保证,也无法确定运输过程中是否受到污染,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我们将继续加大打击走私力度,依法维护市场秩序。”北海海关缉私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