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南宁讯 (记者/陈静)近日,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印发《广西扶贫资产管理办法(试行)》,规范扶贫资产管理,建立产权归属明晰、权利义务匹配、运营管护高效、收益分配合理、资产处置合规的扶贫资产管理机制,充分发挥扶贫资金项目效益,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
《办法》所称扶贫资产,是指2016年以来使用各级财政扶贫资金(含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彩票公益金、粤桂扶贫协作资金、用于支持脱贫攻坚的政府债券等)、社会扶贫资金投入形成的资产,不包括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建设形成的资产。
《办法》明确,县内跨乡镇、跨村组织实施的项目形成的扶贫资产,产权原则上归所在县县级项目主管部门或乡镇政府所有。县、乡镇、村级实施的到村项目形成的扶贫资产,产权归村集体所有,作为村集体“三资”(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到户类扶贫资产产权原则上归农户所有。教育卫生领域扶贫资产按教育卫生体制改革要求,产权归县级政府所有。实施资产收益扶贫项目形成的权益性资产根据签订合同(协议)的条款确定产权归属。产权不明晰的,由县级政府按相关规定和项目实际情况,确定产权归属。
据悉,对已形成的扶贫资产,在确定权属基础上,由项目建设(业主)单位登记造册,按照产权归属分级建立台账管理。到户类扶贫资产由农户自行管理,鼓励进行资产登记,无需开展移交、收益分配、处置工作。
据介绍,除到户类扶贫资产外,其他类型扶贫资产净收益可分配给贫困户用于扩大再生产,或用于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开发公益性岗位、发展公共事业、公共福利支出、帮困救助、计提一定比例公积金用于弥补亏损等。收益分配根据稳定脱贫摘帽情况动态调整。收益初次分配给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后,在二次分配时向未脱贫户或脱贫尚不稳固的脱贫户倾斜,避免平均主义。不得从扶贫资产净收益中提取村级组织管理费和奖励资金。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