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开办企业、跨境贸易等世行评价指标和中国特色指标力争进入国内前列
■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10个世行评价指标进入国际一流水平
■西部陆海新通道北部湾港跨境贸易指标进入国际国内一流水平
本报南宁讯 (记者/康安)4月1日,记者从自治区政府新闻办召开的广西全面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大行动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印发《2020年全区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简称《方案》),列出242条具体任务清单,各牵头单位按照确定的目标任务制定了29个专项实施方案,形成今年广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1个实施方案+1个任务清单+29个专项实施方案”的政策体系,将进一步压缩办理时间、提高审批效率、减轻市场主体负担、方便群众办事。
据介绍,去年我区优化营商环境实现全区三年行动计划“两年全面提升”目标,整体营商环境由2018年居全国末端攀升至国内中游,部分指标接近国际国内前沿水平。开办企业、不动产登记、缴纳税费、办理破产等指标优于北京和上海;保护中小投资者、跨境贸易、执行合同、获得信贷等指标接近北京、上海水平。与2018年相比,企业开办时间从22.9天压缩到0.5天,不动产登记由19天压缩至1天,缴纳税费时间由138小时压缩到100小时以内,跨境贸易合规成本下降超过25%,执行合同成本占比下降近10%,获得水、电、气的时间均有较大压缩,其他营商环境指标也有不同程度的提升。南宁市“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改革举措获得国务院第六次大督查通报表扬。
《方案》提出,在去年我区优化营商环境取得大幅提升的基础上,到今年底,全区开办企业、登记财产、纳税、跨境贸易等世行评价指标和获得用水、获得用气、政务服务等中国特色指标力争进入国内前列。同时,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钦州港和崇左3个片区10个世行评价指标达到国际一流水平;西部陆海新通道北部湾港跨境贸易指标达到国际国内一流水平。
发布会透露,为确保各项任务推进落实,将激励问责机制、容错机制、投诉举报处理机制等纳入广西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中,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法治保障;建立高质高效的运行协调机制落实任务责任;加强营商环境监测评价,将任务清单中的全部内容纳入考核范围;加大督查问效力度,通过完善全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红黑榜”制度,从企业和群众的角度发现营商环境存在的短板和不足,并落实整改和提升,确保政策落实到企业,为所有在桂企业创造更好更优的营商环境,助力企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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