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       城市远洋    |    老外在广西       直观中国    |   视频   |    原创    |    热点专题    |    一带一路    |    魅力东盟    
中国—东盟人工智能+文旅创新应用大赛收官
2025-09-19 22:57:38来源: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编辑:林姗婷责编:刘洋

  9月16日,首届中国—东盟人工智能+文旅创新应用大赛在广西南宁圆满落幕。自大赛启动以来,共吸引506支团队报名参赛,经激烈角逐,50支优秀团队脱颖而出会师决赛。

中国—东盟人工智能+文旅创新应用大赛收官_fororder_1

中国—东盟人工智能+文旅创新应用大赛颁奖仪式现场 供图 主办方

  本次大赛由北海市人民政府、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广西国际博览事务局联合主办,新绎控股·嗯噢哇科技承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伟京,柬埔寨旅游部国务秘书宁毛,马来西亚驻南宁总领事法蒂尔·伊斯迈尔,北海市委书记蔡锦军,北海市委副书记、市长李莉等领导,新奥集团技术委员会主席张军、新绎控股联席总裁兼嗯噢哇科技CEO窦飞鹏、新奥集团副总裁郭露等嘉宾出席活动。

  当天,大赛奖项评选结果揭晓,共颁发特别奖1项、一等奖3项、二等奖7项、三等奖12项、东盟特别荣誉奖8项及东盟特别奖3项。其中,PIX移动空间项目凭借其创新性和应用潜力荣获大赛最高荣誉——特别奖,该奖项由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伟京和新奥集团技术委员会主席张军共同颁发。炫佳科技、进化智能、万物智灵3个项目斩获一等奖。此外,大赛还专门设立了“东盟特别荣誉奖”和“东盟特别奖”,表彰在文化融合、跨境合作中表现卓越的团队,包括马来西亚数字身份一码游广西、清博智能、慧汐国际(老挝)等优秀项目。

中国—东盟人工智能+文旅创新应用大赛收官_fororder_2

PIX移动空间项目团队拿下大赛总决赛特别奖,并获得100万元奖金 供图 主办方

  北海市委书记蔡锦军在致辞中表示,人工智能是推动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引擎。大赛成功搭建了对接东盟市场的创新平台,涌现出一批具有推广价值的优秀成果,为产业升级与跨境合作提供了新路径。北海市将以大赛为起点,加快成果转化,进一步深化与东盟国家在人工智能和文旅领域的全面合作。

  新绎控股联席总裁、嗯噢哇科技CEO窦飞鹏在致辞中表示,本次大赛是“政企协同、跨界融合”创新模式的一次成功实践。她表示,通过大赛平台,嗯噢哇与众多人工智能领域的顶尖团队和专家建立了深入连接,为进一步深化产业合作奠定了坚实基础,“创新唯有落地才能创造价值,合作唯有务实方能行稳致远,嗯噢哇愿与各方携手,共同打造面向未来的旅游专业智能生态平台。”

  北海市委副书记、市长李莉回顾了大赛取得的优质成果,并正式发布北海智慧文旅四大场景矩阵:智慧文旅融合创新场景将开放银滩、涠洲岛等核心景区场景,推动AI导览、AR互动等技术应用;智慧文旅管理调度场景致力于构建城市级“智慧大脑”;创新要素保障支持场景提供“从创意到落地”的全周期保障,让创新者在北海安心创业;东盟市场应用合作场景则依托区位优势共建技术试验区与人才机制。

中国—东盟人工智能+文旅创新应用大赛收官_fororder_3

签约仪式现场 供图 主办方

  会上,嗯噢哇与10家优秀企业达成签约,共同推进旅游专业能力平台建设,深化技术与产业需求对接。此外,嗯噢哇与柬埔寨旅游协会签署协议,推动AI技术在柬埔寨旅游业应用;在越南美奈启动东盟首个“AI+文旅+影视基地”,以自研文旅垂类大模型探索“技术+内容+场景”融合新模式;并推动11家企业入驻中国-东盟智慧文旅创新实验室,共建产业创新生态。(文 傅珊珊)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