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防城港市自然资源局紧紧围绕全市招商引资突破年、项目建设攻坚年行动和促进营商环境大提升专项行动“2+1”工程,精心构筑“十维”战略体系,实现了土地要素保障与服务的全面升级与飞跃,为全市重点项目的顺利推进提供了坚实土地保障,为防城港市的经济社会发展注入了强劲动力与活力。
激活土地资源潜力,赋能城市发展新动力。防城港市自然资源局全力开展盘活土地专项行动,截至8月,成功消化批而未供土地4855亩,实现土地收入约6.97亿元;累计处置供而未用土地14536亩,征收土地闲置费483万元;加速推进58宗共计10179亩土地的开发进程,收回26宗总面积4384亩的闲置土地。盘活资源保障重大项目落地4061.7亩,预计吸引投资316.6亿元。
强化国土空间规划,优化城镇开发边界布局。《防城港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升级规划体系,精准保障项目用地。控规覆盖约71.74万亩,城镇开发边界优化至24.16万亩。2024年上半年,防城港市自然资源局灵活调整边界,实现9700亩土地等量调入调出,满足百余项目用地需求。
精准施策,多渠道保障项目用地需求。防城港市自然资源局依托防城港区位优势,利用战略平台影响力,争取重大项目纳入自治区及国家清单,截至今年7月,全市落实新增建设用地6899亩,助力8大项目推进。同时通过实施土地整治项目、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灵活运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复垦历史遗留工矿废弃地,多渠道补充新增耕地占补指标194.51亩,确保耕地占补平衡。
精准规划选址,加速项目落地进程。防城港市自然资源局秉持科学前瞻规划,主动服务项目选址各环节,与多部门协作畅通招商信息,提前介入高效预审,精准谋划快落地。防城港市自然资源局迄今完成南山风电场二期项目等17个项目选址,涉及土地面积4874亩;为防城港市消防救援支队等9个重点项目核发4宗用地与选址意见书,为抽水蓄能电站等项目出具5宗初审意见,涉及土地面积4192亩。
精细优化土地规划,激发项目活力。防城港市自然资源局依法依规灵活调整土地分割合并及规划条件,并对项目用地土地面积、用途、容积率、建筑规模等规划条件进行调整与优化,确保项目落地畅通,激发项目潜在活力。截至7月,已办4宗土地规划调整,涉地64.3亩,解决锦江苑小区等项目历史遗留问题。其中白沙湾国际自然医学度假区项目占地1571亩,投资30亿元。
加速建设用地报批,力促项目高效落地。为确保重大项目顺利落地,防城港市自然资源局全面推行了“三个高效”策略(高效组卷、高效合作、高效沟通),以此为核心驱动力,全面加速建设用地报批流程,显著提升审批服务效率与质量。截至7月,已完成约7014亩建设用地报批,为防城港红沙核电“红沙湾”国际科研培训基地项目、赤泥综合利用项目建设用地等一批重大项目的顺利推进提供了坚实的土地保障。
强化用地执法监管,坚决遏制违法用地行为。防城港市自然资源局构建有序土地利用秩序,严守“三区三线”,利用智能监督前移执法关口,实现“四早”遏制违法用地。坚持“零容忍”,查处一案、教育一片、震慑一方,依法查处了一批重大典型案件,对潜在的违法用地者形成了有力震慑。
构建“土地超市”平台,实现土地管理大突破。防城港市“土地超市”平台集成22项关键数据,构建全面土地信息库,实现动态更新与全息呈现。云端查阅土地信息,实现“云上读地、云上选地”,加速项目选址与落地,促进市场透明化、规范化,提升资源配置效率与活跃度,还满足了各级政府、要素保障部门以及园区对资源要素的监管需求,实现了对土地资源的全方位、多层次监管。
多元化土地出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为优化营商环境,加速产业项目落地,防城港市自然资源局实施了“带方案招拍挂”“标准地出让”等多元化土地出让创新,提升土地资源效率。截至8月,已完成广西防城港港口生态铝产业链项目等5宗工业项目“标准地”出让,总面积2242亩,获出让收益2.51亿元。
推进“先证后责”与“证缴分离”,保障购房者权益与土地利用市场秩序。防城港市自然资源局拟订《防城港市保交房实施“先证后责、证缴分离”办理不动产登记集中攻坚工作方案》,截至7月,解决23个项目65宗不动产首次登记问题,惠及5738户家庭,清除“问题楼盘”历史遗留问题。追缴10项目欠款1.04亿元,通过“先证”与“后责”的结合,既保障了购房者的合法权益,又维护了法律的严肃性,防止了国有资产流失,进一步促进土地市场管理的良性循环。(文 魏巍 贺婧 唐润芳)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