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       城市远洋    |    老外在广西       直观中国    |   视频   |    原创    |    热点专题    |    一带一路    |    魅力东盟    
南宁:丝路交响同奏乐章 文化和鸣绽放异彩
2024-06-24 17:44:16来源:南宁日报编辑:蔡俊聪责编:刘洋

  原标题:丝路交响同奏乐章 文化和鸣绽放异彩

  ——南宁市持续深化拓展对外文化交流合作

南宁:丝路交响同奏乐章 文化和鸣绽放异彩

  《春天的旋律·2024》跨国春节晚会在歌舞《壮族敬酒歌》中开场,现场一派喜气洋洋的景象。南宁日报记者潘浩 摄

  艺术家们从世界各地来到南宁激情演奏,为观众呈现一场场精彩的艺术盛宴;本土文艺精品和非遗展演相继走出国门,让外国友人惊叹连连……日益频繁的对外文化交流,持续擦亮的文化活动品牌,让南宁这座人文之城越来越“国际范”。

  作为中国—东盟博览会永久举办地,南宁市持续深化拓展对外文化交流合作,搭建好大交流、大合作、大发展平台,以多元文化的交融互动促进民心相通,打开了一扇扇展示城市形象的新窗口,扩大了国际交流的“朋友圈”。

  如今,随着多层次、宽领域、全方位交流合作的“南宁渠道”日益通畅,南宁深耕面向东盟的系列人文交流活动——南宁国际民歌艺术节、中国—东盟(南宁)文化月、中国—东盟(南宁)戏剧周、中国—东盟(南宁)非物质文化遗产周、南宁国际诗歌周、中国—东盟电影展映、《春天的旋律》跨国春节晚会、跨国中秋晚会、“文化走亲东盟行”活动、“南宁渠道丝路交响”跨国采访行动等,让中国故事的南宁篇章在东盟各国传播越来越广泛。

  国际节会不断 文化品牌凸显

  繁花似锦诗盎然,绿树成荫歌如海。作为“天下民歌眷恋的地方”,南宁市不断加强自身文化符号与文化优势的融合,不断激发民歌活力,将散落在全国各地、东盟各国乃至世界各地的民歌汇聚在南宁国际民歌艺术节的舞台上。

  自1999年起已连续举办24届的南宁国际民歌艺术节,如今已成为绿城南宁最耀眼的文化名片。先后荣获IFEA(国际节庆协会)最高奖综合类铜奖、IFEA最佳杂项多媒体银奖、IFEA最佳全程电视节目银奖、“2012中国节庆榜·最受大众关注民族(民俗)文化节庆”奖,2021年还获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广西“十佳案例”。

  南宁国际民歌艺术节一直走“世界各国艺术家携手打造盛会”之路,越来越多国际友人的到来,彰显了南宁市加快建设面向东盟开放合作的国际化大都市的显著成效;而世界各国艺术家的积极参与,则为盛会增添了许多亮丽的色彩。

  借助南宁国际民歌艺术节这一桥梁,在“南宁渠道”功能持续提升的作用下,南宁与东盟国家的文化交流广度不断拓展、深度不断延伸,对外文化交流品牌持续做大做强。

  以文化为媒,南宁与东盟国家的文化交流广度不断拓展;以文化和鸣,南宁与东盟国家的文化交流深度不断延伸。在“南宁渠道”持续升级越走越宽的背景下,丰富多彩的文化交流活动令人目不暇接。

  2023年,首届南宁国际诗歌周为世界架起了一座通向“诗和远方”的桥梁。来自中国、俄罗斯、埃及、越南、泰国、老挝、马来西亚、新加坡等国家的40多位著名诗人、诗歌翻译家、诗歌评论家共襄诗歌盛会,用不同语言为南宁赋诗,让诗歌点亮绿城。

  第二届中国—东盟(南宁)非物质文化遗产周的成功举办,为2024年中国—东盟人文交流年增光添彩。越南、缅甸、泰国、柬埔寨、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等东盟国家,以及我国各省、区、市具有代表性的非遗项目亮相南宁。市民游客体验了不同民族、不同国家的民间文学、传统戏剧、传统音乐、传统舞蹈、曲艺、传统医药、传统民俗等非遗项目。

  为持续擦亮“节庆外宣”品牌,南宁市以中华传统节日为人文交流的话语共同点和情感共鸣点,与东盟等国家媒体机构联合举办了17届《春天的旋律》跨国春节晚会,晚会8次入选国家广电总局国际传播重点扶持项目,从创办时只有1家国外媒体参与,到如今有15个国家(地区)的40多家媒体和机构参与,每年在全球150多个国家和地区落地播出;连续举办3届跨国中秋晚会,注重融合共建“一带一路”国家特别是东盟国家的特色文化、民俗、非物质文化遗产等,与海内外共享魅力“中国节”,这不仅是一场传统文化的庆典,更是一场跨越国界的文明对话和交流;连续举办7届南宁国际传统舞龙邀请赛,邀请越南、马来西亚、泰国、澳大利亚等国家的舞龙队伍参加,各国队员相互交流学习,提升了技艺、升华了友谊、弘扬了文化。

  对外交流频繁 人文交往密切

  以心相交,成其久远。近年来,南宁市充分发挥面向东盟开放合作的独特区位优势和特色文化资源优势,对外文化交流平台从有到多、由点及面,对外文化交流品牌效应充分显现,开拓出中外文化交流互鉴新局面。

  文化荟萃,交相辉映。首届中国—东盟(南宁)文化月系列活动主打东盟特色,融合戏剧、电影、美术、美食、旅游等元素,成功举办了第十届中国—东盟(南宁)戏剧周、第七届中国—东盟电影展映、首届中国—东盟(南宁)艺术展览——美术作品展、第十七届《春天的旋律·2024》跨国春节晚会、首届邕城电音节·东盟季、首届中国—东盟(南宁)动漫展、南宁·越人合唱团专场音乐会、2024东盟美食节、“运动绿城·活力南宁”东盟国际体育赛事等9大类近百场国际性文化艺术活动,搭建起中国与东盟各国文化交流对话的新桥梁,展示了中国与东盟交相辉映的文化魅力,扩大了南宁的国际影响力。

  戏剧舞台,百花齐放。中国—东盟(南宁)戏剧周是南宁市重点打造的中国—东盟文化艺术交流合作项目。2023年,中国—东盟(南宁)戏剧周迎来了具有重要意义的第十届。32个中外一流戏剧团体、42部精品剧目、1000多名优秀戏剧演员齐聚南宁,精彩呈现戏曲百花苑的博大精深和别样韵味,培育了新的戏迷,出现了“场场爆满”“一票难求”的空前盛况。许多国内艺术院团和东盟国家艺术院团表示,要经常参加中国—东盟(南宁)戏剧周演出,共同交流戏剧、共叙情谊、展望未来。戏剧艺术让中国与东盟民众跨越国度、跨越文明,真正实现民心相通,积极为南宁市建设面向东盟开放合作的国际化大都市蓄势赋能。

  文化走亲,越走越亲。2014年以来,南宁市依托中国—东盟(南宁)戏剧周平台开展“文化走亲东盟行”活动。据统计,“文化走亲东盟行”演出团先后走进泰国、菲律宾、新加坡等9个东盟国家,在当地专业剧场、高等院校、基层社区开展文化活动将近100场,让东盟国家民众近距离感受中华文化魅力和非遗文化之美,达到了“以走促亲,以亲促心”的文化传播效果。

  人文之约,跨越山海。中国—东盟博览会与“南宁渠道”相伴而生、共同成长,在结出丰硕经贸成果的同时,也极大地推动了中国与东盟的人文交流。随着中国—东盟关系持续走深走实,每届中国—东盟博览会都汇集了不同国家、不同语言、不同肤色的国际友人,他们跨越国籍、语言、距离的藩篱,展现新时代的民心相通。南宁与各国的友谊篇章,仍不断续写。

  做强国际传播 讲好南宁故事

  南宁市充分发挥对接东盟的独特区位优势和特色文化资源优势,用好国际友城资源,拓宽国际传播渠道,深化对外文化交流,提升城市国际影响力,推动中华文化“走出去”“走进去”,讲好南宁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合作共赢的故事,助力建设更为紧密的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

  围绕国家赋予南宁建设面向东盟开放合作的国际化大都市定位,南宁市以传播友谊、文明互鉴为使命,不断加强与东盟各国的文化交流合作,推动中华优秀文化“走出去”。

  今年5月,南宁国际传播中心挂牌成立,持续建好“云上丝路”国际传播矩阵、“魅力南宁”系列海媒账号矩阵,年均发布内容6000多条,粉丝量超22万。邀请越南、印度尼西亚等国际友人参加广西三月三活动,推出《广西三月三老外来开箱》系列英文短视频,吸引海外网友关注。策划制作《水果自由》双语纪录片、英语创意短视频等系列作品,向海外用户生动讲好中国与东盟国家之间的“水果故事”。策划推出《GirlsinNan-ning》《Nanning City Walking Tour》系列英文短视频栏目,深耕南宁本土资源,助力更多南宁故事“破圈”“出海”。

  为持续增进与国际友城的互动交流,展现南宁对外开放取得的成果,2016年,南宁市启动“南宁渠道丝路交响”跨国采访活动,先后走进14个国家的20多个城市,采访足迹遍布东盟国家,并延伸到“一带一路”共建国家,生动记录双方在经贸合作、文化交流、人文交往等方面取得的成果。

  从2004年起,中国—东盟博览会见证着中国和东盟各国民众从相知走向相亲的生动历程,2023年9月举行的第20届中国—东盟博览会推动中国与东盟各国合作从“黄金十年”“钻石十年”迈向“镶钻成冠”新未来。

  文明因互鉴而丰富,文明因交流而多彩。中国与东盟山水相连、血脉相亲,友好关系源远流长,南宁市将持续深化面向东盟的文化交流,不断增进文明互鉴,促进民心相通。(南宁日报 记者郭少东)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