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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出台“免罚清单”升级版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2022-09-01 09:55:58来源:南宁日报编辑:韦欢责编:刘洋

  原标题:释放执法温度 维护市场秩序 南宁市出台“免罚清单”升级版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日前,经南宁市人民政府同意,南宁市司法局联合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南宁市自然资源局等14个执法部门编制并发布了《南宁市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和可以不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清单》,为深入实施包容审慎涉企监管制度,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提供了法治保障。

  据了解,2021年9月南宁市首发76项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后,众多企业、行业协会以及社会团体均对免罚清单制度表示了赞赏,不仅推动市场主体自觉提升了守法合规意识,还让执法单位赢得了企业的更多理解和支持,实现了政府监管与市场自律的良性互动。但还存在免罚领域不够宽泛、免罚标准不够精细、免罚操作不够规范等问题。

  “民有所呼,政有所应。”南宁市人民政府坚持把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作为政府重点工作突显出来,指定南宁市司法局负责牵头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南宁市自然资源局等14个执法部门,通过联合调查、广征民意、专家论证等形式,认真总结吸收2021年版“免罚清单”实践经验和成果,遵循“明确目标标准,让‘免罚清单’更有抓手;细化权利事项,让‘免罚清单’更有落点;突出容错纠错,让‘免罚清单’更有温度”的思路,精心编制了2022年版《南宁市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和可以不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清单》。

  与2021年版相比,2022年版《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重点拓宽了免罚范围和领域,涉及市场监管、财政、自然资源、劳动保障监察、农业农村管理、文化广电和旅游、教育、医疗保障、城市管理、住房公积金、气象、南宁青秀山风景名胜旅游区、昆仑关保护管理13个执法领域,增加了143项轻微违法行为免罚事项。2022年版《可以不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清单》,对交通运输、市场监管、城市管理3个执法部门所涉及的13项行政强制措施,倡导采取说服教育、劝导示范、指导约谈等非强制性手段,引导经营者依法依规经营,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并明确规定,对于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产安全、人身健康及生命财产安全的违法行为,不纳入清单范围。

  2022年版《南宁市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和可以不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清单》,是对行政处罚裁量中“不予处罚情形”的具体化、系统化、规范化。通过列明“免罚清单”,一方面为执法人员规范涉企执法行为,特别是对不予处罚的企业违法行为提供了明确依据,使免罚有据可查,减少了争议,打消了行政执法人员的顾虑,提高了执法效率。另一方面,对市场主体“初次违法”且未造成严重危害的行为予以“容错”,为各类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新业态、创新型企业在发展初期提供了更加宽容的制度环境。

  同时,免罚清单制度也明确规定,轻微违法行为免罚并非只要符合对应的轻微情节都一律免罚,免罚情形除符合相应轻微情节外,还需要满足“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或“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等法定条件。“免罚”更不是“免责”,免罚仅仅是免除行政处罚,而违法主体本身应履行的纠正违法行为、消除影响等责任仍然存在,应在享受宽松的营商环境中更加自觉地接受监督并加以改正。(南宁日报 记者杨盛 通讯员曾凤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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