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二老感受到了国家的温暖,对军人的关怀关爱与支持!”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法律援助中心收到了一名退伍军人黄某及其妻子送来的亲笔感谢信。信中表达了对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涉军法律援助工作的感谢,对法律援助律师真诚服务的赞扬。
据了解,2013年,二老的女儿不幸因病去世,在二老还未从丧女之痛走出来时,女婿又因遗产问题与二老产生纠纷,后双方诉至法院。法院判决双方在各自继承份额内继承遗产后,女婿父母拿着只有女婿签字的借条诉至法院,主张二老在继承遗产范围内对女婿的夫妻共同债务承担偿还责任。一审法院审理认定其中部分属夫妻共同债务,判决二老在继承遗产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因女儿生前并未提过借款之事,一审认定的事实及判决结果无法让二老信服。多方寻求帮助之后,法律援助律师为二老提供了法律援助。律师积极调取案卷,结合案情进行梳理、研讨,开展笔迹形成时间鉴定等大量工作,在法庭上结合全案证据进行充分说理论证。最终,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在二审判决作出认定:五份借条出具于女儿病逝之后,对二老不产生法律效力,无法律约束力,成功维护了二老的合法权益。
这是近年来广西涉军法律服务工作的一个缩影。
近年来,广西司法厅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军地融合发展的有效途径和办法,构建多方参与、合力共济的法治拥军工作体制,将司法行政职能与拥军优属政策紧密结合,通过构建军地协作机制、织密法律援助网络、优化服务方式、加强法治宣传,不断加大法律服务进军营的资源供给,推动法律援助与涉军维权工作深度融合,不断提升涉军法律服务质效。
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与南部战区陆军党委政法委员会在南宁举行涉军公共法律服务协作协议签订暨“法律援助进军营”活动月启动仪式 供图 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
优化军地协作机制,实现涉军法律服务“全协同”。2019年以来,广西司法厅与退役军人事务厅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退役军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的通知》《关于各级退役军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点)建设规范的通知》等文件,依托自治区、市、县、乡、村五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点)成立各级退役军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点,引入本地区公共法律服务资源,为退役军人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治宣传教育、矛盾纠纷调解等服务,三年多来,共为全区退役军人提供了法律服务5万余件次。2022年6月10日,广西司法厅与南部战区陆军党委政法委员会举行涉军公共法律服务协作协议签订暨“法律援助进军营”活动月启动仪式。双方通过此次活动结成军地法律服务共建关系,建立军地长效联动机制,打造了推动法律援助与涉军维权工作深度融合和持续发展的协作新模式。
优化涉军援助网络,实现法律服务“广覆盖”。广西司法厅多次印发通知,要求全区县级以上司法行政机关积极履行组织协调和指导涉军法律援助工作的职责,延伸涉军法律援助网络。目前,广西全区共依托部队和人民武装部设立141个法律援助工作站,完成了在团以上单位建立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法律援助工作站的目标任务。2019年以来,全区共办理军人军属法律援助案件285件;指导各市通过组建驻军法律服务人才库、制作涉军法律顾问联系卡等方式,确保部队官兵及时获得法律服务;推动区内多家律师事务所成立涉军法律服务研究中心、涉军法律业务服务团,积极开展涉军法律服务工作,为驻桂部队、广西壮族自治区内军(烈)属及退役军人提供全方位法律服务,构建起广西涉军维权及涉军合规工作的专业平台。
优化服务方式,实现依法维权“无障碍”。目前全区各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均设立军人军属维权“绿色通道”和法律咨询专窗,进一步优化“面对面”便捷服务,依法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提供高质量法律服务。广西司法厅还通过广西法网涉军专栏、“12348”公共法律服务退役军人热线、“桂法通”App等新媒体,为退役军人提供全天候、多维度的法律服务。
优化普法措施,实现法治宣传“零距离”。广西司法厅充分依托法律服务(援助)工作站、法治宣传教育示范基地等平台,利用“八一”建军节、新兵入伍、老兵退伍、宪法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送法进军营”专题活动,并向部队赠送法律书籍;积极开展退役军人法治宣传教育,引导退役军人依法表达合理诉求、依法维护权益,组织法律服务团将法律援助、公证、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工作进一步向部队延伸,助力部队法治建设。(文 韦莹 包小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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