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秩序,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在全区部署开展了涉及老年旅游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专项整治行动,并公布一批涉老年旅游等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指导案例。
本次整治行动重点摸排以艺术品经营为名实施诈骗、非法集资、非法传销等艺术品市场涉及养老诈骗问题隐患;重点排查旅行社以预付卡、会员费、理财产品等形式诱导老年人“消费”“投资”的旅游市场涉及养老诈骗问题隐患;重点加强对利用信息网络从事艺术品经营活动、旅行社分支机构的执法检查,摸排一批文化和旅游市场涉及养老诈骗问题隐患线索并进行处置。
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提醒,广大老年消费者应提高防范意识,审慎选择文化和旅游产品,自觉抵制低价游,远离“小恩小惠”套路游,以更好地保护自身安全和合法权益。广大消费者如发现涉老年旅游、艺术品经营等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可通过12337智能化举报平台、政务服务便民热线12345、涉老年旅游举报专线0771-5529062和全国文化市场举报平台(jbts.mct.gov.cn)进行举报监督。
涉老年旅游等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指导案例
案例1:某旅行社对外用爱尚旅游的名义进行宣传招徕,以团费每人99元的价格招徕组织91名老年人赴贵州三日游,以明显低于接待成本的团费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和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
案例2:某旅行社广西分公司通过老年人体育协会平台,假借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红色火炬传递之旅活动,以办理活动卡形式诱骗捆绑广大老年同志参加活动,每人交纳198元的办卡费用就可以获得1套红军服、1瓶洗衣液和免费游览3条旅游行程(包括往返的交通、用餐、住宿和导游服务等内容),行程中以诱骗、强迫等手段让老年游客参加加点自费项目,并安排进购物店消费。
案例3:桂林某国际旅行社以团费140元每人的价格地接玉林某国际旅行社旅游团55名老年人赴桂林龙胜三天两晚游,以向组团社支付买团费用接待团队,在接待过程中以模糊景点欺骗游客,诱骗旅游者参加另行付费项目,安排进购物店购物。
案例4:南宁某旅行社以每人零团费的价格接待广西某旅行社55名老年人赴桂林龙胜三天两晚游旅游团,再以团费140元每人的价格交由桂林某旅行社地接,不向地接旅行社支付团费,而由地接旅行社返团费获取不当利益,由地接旅行社诱骗、变相强迫安排老年游客加点自费、进购物店购物(价格虚高、质价不符、“三无”产品),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文 林姗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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