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       城市远洋    |    老外在广西       直观中国    |   视频   |    原创    |    热点专题    |    一带一路    |    魅力东盟     |    舆情智库
南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经验获国家推广
2021-12-15 11:01:50来源:广西日报编辑:杨永娟责编:赵滢溪

  原标题:南宁引入社会资本,采取“片区化”实施,成立自治组织配合 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经验获国家推广

  当前,在位于江南区的南宁市图书馆宿舍等20个老旧小区,针对服务设施、小区道路、市政设施、公共环境、公共空间、公共设施提升等改造项目正在有序推进。记者从南宁市发展改革委获悉,根据该市今年实施的城镇老旧小区改造PPP项目计划,对全市191个老旧小区的配套基础设施进行改造,总建筑面积约298万余平方米。

  街老、院老、房老、设施老、生活环境差是许多老旧小区居民共同的烦心事,也是城市管理的老大难,因此群众对改善生活环境、提升居住品质的愿望十分迫切。然而,老旧小区量大面广、任务繁重、政府直投模式造成财政压力过大,一直成为横亘在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中无法回避的突出问题,南宁市也同样存在这样的难题。

  “我们将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纳入PPP项目开发计划,引入社会资本参与老旧小区改造,解决了以往政府直投导致财政出资压力过大问题,形成了中央和自治区补助资金、市财政资金和社会资本方资金等多渠道资金支持老旧小区改造的模式,统筹了政府、社会、居民等多方力量,形成合力,克难攻坚推进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南宁市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说。

  引导社会资本积极参与老旧小区改造,接下来,如何确保改造项目有力推进,同时承接上级财政性资金?南宁市采取“片区化”的方式推进实施项目,统筹加快项目前期工作。据介绍,根据全市需要改造的老旧小区行政区域,将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按片区划分,以“大片区”模式进行打包推进,将南宁市图书馆宿舍等20个老旧小区列入2021年南宁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程江南区第一片区项目。

  在工作实践中,“片区化”实施项目有效解决了项目单独实施前期工作进度不一的问题,也为承接上级财政性资金做好充足准备,如全市亟待改造的老旧小区已有4个片区项目获得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持,正在统筹推进。此外,南宁市的这些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还明确根据实际获得的中央、自治区补助资金情况,调整可行性缺口补助,合理统筹了“片区化”实施项目各类资金筹措保障工作。

  为了更好地服务老旧小区改造,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完善长效管理运维机制,南宁市按照“党建引领、议事协商、居民自治”的工作路径,集合住建、民政、街道办、社区、专家团队等多方力量,成立具有南宁地方本土老友文化特色的自治组织——老友议事会,实现小区改造与基层治理相融合,这也成为南宁市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中一个独具特色的举措。在青秀区的老旧小区——珉旖大厦,居民王西琼就与几个小区业主一起参与老友议事会,积极推动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的实施。“我们通过老友议事会,征集大家对小区改造意愿,与改造项目施工建设方协商,发动群众配合项目推进等。”王西琼告诉记者,老友议事会还参与包括后续维修资金的归集使用,施工过程的监督等管理中。

  最近,南宁市以改善居民居住条件、增强人民群众幸福感为主要任务,针对老旧小区改造融资难等问题积极探索创新,取得较好成效。相关工作经验做法获国家发展改革委推广。

  “下一步,南宁将继续推动老旧小区改造与社会资本的深度融合,结合目前人口老龄化趋势和南宁的实际情况,进一步丰富社区服务供给,侧重服务老龄化人群方向,研究公共服务设施智能化改造,不断提升居民幸福感和获得感。”南宁市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广西日报 记者/乔晓莹)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