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       城市远洋    |    老外在广西       直观中国    |   视频   |    原创    |    热点专题    |    一带一路    |    魅力东盟     |    舆情智库
广西:加快金融开放门户建设 有效强化改革系统集成
2021-06-29 10:13:49来源:广西日报编辑:杨永娟责编:赵滢溪

广西:加快金融开放门户建设 有效强化改革系统集成

上交所资本市场服务广西基地。

广西:加快金融开放门户建设 有效强化改革系统集成

深交所广西基地。

广西:加快金融开放门户建设 有效强化改革系统集成

举行绿色金融改革创新和保险创新综合示范区评审。

广西:加快金融开放门户建设 有效强化改革系统集成

中国-东盟金融城。南宁五象新区管委会供图

  广西经济高质量发展亮点展示之金融答卷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站在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和“十四五”开局的历史坐标上,广西金融系统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时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牢牢把握“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壮美广西”总目标,以“起步就要提速、开局就要争先”的昂扬斗志,围绕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三大任务,不断提升金融服务和保障水平,各项金融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为广西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金融支撑,也为广西实现2021年上半年“双过半”工作目标交上了一份优秀的金融答卷。

  1 形成“一主一副一批”金融空间布局

  2021年以来,广西加大工作力度,加快推进面向东盟的金融开放门户建设,在金融集聚、改革集成、平台建设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

  广西按照资源集聚、竞合发展、服务实体、开放创新、防控风险的原则,编制《广西全区金融空间布局规划》,推动全区形成“一主一副一批”金融空间布局,提升金融集聚效应。

  在南宁打造金融开放门户核心区,建设中国—东盟金融城。紧紧围绕强首府战略,集中力量,集中资源,在南宁五象新区打造中国—东盟金融城,着力建设中国—东盟金融城金融大厦、中国—东盟跨境金融服务中心、中国—东盟黄金产业园、保险产业园、金融中后台科技园等一批重点项目,推动形成金融总部集聚区、金融信息服务区、金融营运服务区、科技金融产业区,有效吸引金融资源集聚。截至2021年5月末,中国—东盟金融城入驻金融机构(企业)222家,是2018年末的9倍,其中,2021年内新增金融机构(企业)60家。

  发挥北部湾国际门户港优势,打造北钦防区域性航运金融中心。北海市着力发展向海金融,以航运保险为特色,加快建设保险创新中心、向海经济投融资中心、产贸融合服务中心、向海金融信息服务中心和现代金融产业城,形成“一城四中心”发展格局。防城港市突出航运贸易金融发展特色,启动建设北部湾(防城港)航运贸易金融中心,以贸易、航运为纽带拓展金融服务,集聚航运贸易金融各类主体,开展航运贸易金融业务创新。钦州市积极推动港口、航运、金融实现多业态深度融合和良性互动,着力建设港航金融创新区、自贸试验区金融创新区、“两国双园”跨境金融创新区。

  依托资源禀赋,打造一批特色金融城市和金融改革示范区。柳州市积极打造产融结合示范区,桂林市争创国家级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梧州市推进东融示范区特色金融发展,贵港市探索发展港产融合综合金融服务,玉林市、来宾市深化财政支持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综合改革试点城市建设,百色市争创全国普惠金融服务乡村振兴试验区,贺州创建绿色金融改革创新示范区,河池市探索发展康养金融,崇左市创建保险创新综合示范区。通过各地的积极参与,推动各市金融产业发展能级跃升,引领实体经济跨越式发展,夯实面向东盟金融开放门户建设的基础。

  2 统筹推进五大金融改革创新试点

  着力打造保险创新综合试验区。围绕落实新发展理念,加大保险业务创新,发挥保险保障功能,为广西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今年1—5月广西保险业实现保费收入417.01亿元,同比增长12.19%,高于去年同期0.58个百分点,高于全国平均增速6.65个百分点,保费增速全国排名第4位,西部排名第1位;累计为全社会提供各类财产和人身风险保障达28.72万亿元,支付各类赔款和给付109.92亿元,同比增长15.99%。跨境保险走在全国前列,1—5月累计为3.4万辆次出入境车辆提供风险保障50.87亿元;辖区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累计支持出口和“走出去”51.87亿美元。“险资入桂”成效显著,1—5月,投向广西的债权投资计划(险资项目投资主要形式)登记94亿元,新增规模全国第八。

  着力推进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点。引导金融机构健全绿色金融内部管理,广西北部湾银行、桂林银行披露环境信息报告,建行广西区分行、平安银行南宁分行等设立绿色金融专营机构。推动金融机构开展绿色金融业务,建立绿色金融企业(项目)库,进一步完善绿色信贷范围和统计标准。截至2021年一季度末,全区绿色贷款余额3084.23亿元,同比增长29.51%,高于本外币各项贷款增速14.45个百分点。南宁市成功发行广西首单碳中和绿色公司债,柳州市发行广西首单可持续发展挂钩债券。

  着力推进跨境金融改革创新试点。中马钦州产业园区金融创新试点服务实体经济质效持续提升,截至6月15日,试点地区共有9家银行的30家分支机构备案成为试点银行,5项试点业务全部落地,金额50.33亿元。打造“百强千企聚链”工程,获批跨境区块链平台信保保单融资场景全国首批试点,助推广西在中西部地区最先实现试点业务落地。截至6月16日,平台共为130家企业发放贷款1029笔,金额折合人民币47亿元。稳步推进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外国人才薪酬购付汇便利化试点,业务办理时长由原来1个小时压缩至10分钟,企业资金效率大幅提升。积极推动铜精矿、铁矿石、大豆、天然石油气、玉米等多个品种大宗商品人民币计价结算取得进展,结算金额17.9亿元。

  着力推进直接融资改革创新试点。遴选桂林市、梧州市、百色市等市以及广西北部湾投资集团等国有企业启动直接融资改革创新试点。动态更新优化自治区上市后备企业库,保留100家优质上市后备企业在库。摸排债券项目储备情况,动态更新自治区层面2000亿元规模的债券项目库。着手建立资本市场专家库,深化政府与市场联动。举办广西领导干部资本市场高级研修班、广西上市后备企业资本市场高级研修班。首次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2020年广西直接融资典型案例及主创团队征集工作。1-5月,广西企业在境内市场发行各类债券(不含同业存单)共计702.7亿元,排名全国第17位,较去年同期排名上升3位。

  争取开展期现结合试点。研究出台《开展期现结合服务广西大宗商品交易市场建设实施方案》,聚焦氧化铝、木材、棕榈油、油气等领域开展现货交易与期现合作,促进现货市场与期货市场联动发展。加快建设中国—东盟大宗商品交易中心,打造面向东盟的大宗产品交易平台。探索在自贸区内开展预售交易业务试点。积极布局面向东盟地区交割仓库、物流网络以及交易经纪业务,建立大宗商品供应链体系。与上海期货交易所达成共识,支持广西在上海期货交易所标准仓单交易平台开设氧化铝等品种报价专区,形成具有周边影响力的“广西价格”。

  3 打造系列重大金融发展平台

  建设金融中后台服务基地。集聚中银香港东南亚业务营运中心、中国太平东盟保险服务中心、交通银行南宁金融服务中心、建设银行远程智能银行中心、平安集团跨境金融数字平台、阳光保险电话销售中心、蚂蚁集团广西区域中心、广西金融电子结算服务中心、桂林银行资金运营中心等一批金融中后台服务机构。中信集团筹建南宁大数据智能服务呼叫中心基地。工商银行计划在广西设立面向东盟的研究机构和业务结算中心。

  建设交易所广西服务基地。深交所广西服务基地、上交所资本市场服务广西基地相继落地,定位于支持广西资本市场发展的在地化服务平台,逐步建成面向东盟开展服务的重要工作平台。推动新三板公司来桂设立广西基地,强化我区新三板后备挂牌企业培育和发债融资业务服务。推动上海期货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来桂设立广西基地,强化期现联动服务实体经济。

  建设中国—东盟金融信息服务平台。依托新华社国家金融信息平台,启动建设中国—东盟金融信息服务平台二期项目,吸纳与融合来自中国、东盟各国的一手资讯,加快形成汇集海量信息的数据库,为中国与东盟各国之间的信息沟通、数据共享提供强有力的信息服务支撑。

  建设中国—东盟金融合作学院。联合金融机构开展培训1.3万人次,“中国—东盟金融名家大讲堂”“金融开放与法律创新圆桌会”等学术品牌形成影响,打造聚焦面向东盟的金融人才培养高端学府、金融决策咨询高端智库、金融国际合作高端平台。

  下一步,广西将着力强化面向东盟的金融开放门户建设与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深度结合,深化金融体制机制改革,强化改革系统集成,为我国全面深化金融改革开放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本版文图除署名外均由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管局提供)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