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       城市远洋    |    老外在广西       直观中国    |   视频   |    原创    |    热点专题    |    一带一路    |    魅力东盟    
南宁将开展可循环包装规模化应用试点
2021-06-17 09:57:45来源:南宁晚报编辑:杨永娟责编:赵滢溪

  原标题:广西全面推广电商快件原装直发,减少电商快件二次包装 南宁将开展可循环包装规模化应用试点

  ■本报记者韩沛 

  选择螺蛳粉等一批广西特色商品,全面推广电商快件原装直发;在南宁市等具备条件的地方,开展可循环快递包装规模化应用试点示范。自治区发改委等8部门近日印发《广西加快推进快递包装绿色转型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一步规范全区电商和快递包装流通、使用管理,增加快递包装绿色产品市场供应,提高循环包装使用规模。

  ◆主要目标

  到2022年,进一步提升全区电商和快递规范管理水平,电商快件不再二次包装比例达到85%,可循环快递包装应用规模达7万个,快递包装标准化、绿色化、循环化水平明显提升。

  到2025年,形成覆盖快递包装生产、使用、回收、处置全环节的长效治理机制;电商快件基本实现不再二次包装,可循环快递包装应用规模达10万个,实现快递包装大幅减量和绿色循环新模式,全区基本实现快递包装绿色转型。

  到2025年底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包装

  经常网购的市民都有过这样的体会:有时候商品不大,但包装的纸箱却很大;有时还层层包裹,拆的时候需要费不少力气。在记者调查中,大多数被采访的市民都表示快递包裹里大量的塑料泡沫、纸团和胶带纸并不环保,但有些网购物品就是易碎,所以还是希望卖家能够包得结实一点,防止运输过程中的损坏。

  对此,《方案》明确,推进快递包装材料源头减量,开展全区快递领域塑料污染专项治理。到2025年底,全区邮政快递网点禁止使用不可降解的塑料包装袋、不可降解塑料胶带、一次性塑料编织袋等。鼓励支持发挥全区产业优势,利用蔗渣、淀粉等作为原料生产可降解绿色快递包装材料和制品。推广使用低克重高强度快递包装纸箱、免胶纸箱。鼓励通过包装结构优化减少填充物使用。

  减少电商快件二次包装。推动电商、快递企业与商品生产企业加强协作,设计并应用满足快递物流配送需求的电商商品包装。选择螺蛳粉等速食食品、水果、茶叶等一批广西特色商品,全面推广电商快件原装直发,推进产品与快递包装一体化。

  在南宁等地开展可循环包装规模化试点

  记者了解到,目前快递包装的重复使用率并不高。《方案》要求,推进可循环快递包装应用。根据不同类别电商和快递业务,推广一批快递包装减量、绿色包装和循环利用的新技术、新产品。鼓励在简易快递散件、同城生鲜配送、连锁商超散货物流等电商和快递业务中推广应用可循环可折叠快递包装、可循环配送箱、可复用冷藏式快递箱,减少一次性塑料泡沫箱等的使用。鼓励电商和快递企业与商业机构、便利店、物业服务企业等合作设立可循环快递包装协议回收点,投放可循环快递包装的回收设施,丰富回收方式和渠道。

  《方案》明确,加强可循环快递包装基础设施建设。各地要结合智慧城市、智慧社区建设,在社区、高校、商务中心等场所,规划建设一批快递共配终端和可循环快递包装回收设施;在城市建设和城镇改造中,结合生活垃圾分类和废旧物资回收体系建设,支持快递共配终端和可循环快递包装回收设施建设。在南宁市、生态文明示范区、文明城市、沿海地区等具备条件的地方,开展可循环快递包装规模化应用试点示范。

  规范快递包装废弃物回收和处置

  用完的快递包装箱怎么处理?“我一般都是丢垃圾箱。”“我妈妈会收集起来卖废旧。”……针对这一现象,《方案》提出加强快递包装回收。鼓励快递网点在社区、校园、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等快递数量大的场所,开展纸箱、塑料等快递包装集中回收。鼓励发展“互联网+回收”新业态,推进快递包装废弃物中可回收物的规范化、洁净化回收。

  规范快递包装废弃物分类投放和清运处置。结合生活垃圾分类,在城镇居民聚居区、商业和办公场所合理设置分类收集设施,合理规范居民对快递包装废弃物的分类投放。降低快递包装废弃物的填埋比例,到2025年,设区市城市建成区范围基本实现快递包装废弃物“零填埋”。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