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       城市远洋    |    老外在广西       直观中国    |   视频   |    原创    |    热点专题    |    一带一路    |    魅力东盟     |    舆情智库
南宁市专咨委多措并举激活“外脑” 助力“强首府”
2021-05-12 17:28:09来源:广西新闻网编辑:杨永娟责编:赵滢溪

  广西新闻网南宁5月11日讯(记者 覃雄)5月11日,记者在南宁市专家咨询委员会工作情况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近年来,南宁市专家咨询委员会(以下简称“市专咨委”)多措并举激活“外脑”,务实精准建言献策,切实发挥好思想库、智囊团作用,服务党委、政府科学决策,为全面落实强首府战略、推动南宁高质量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聚焦发展 当好决策参谋助手

  南宁市专家咨询委员会于2013年2月19日成立,作为市委、市政府的高端智库,由全国各地各行业的知名专家、学者组成,为市委、市政府科学决策当好参谋助手。

  近年来,市咨询专家围绕南宁市发展大局,特别是强首府“六强”工作要求以及脱贫攻坚、民生改善等多个重点领域,发现新问题、提出新建议、给出新对策。市专咨委共收到专家提出的书面建议220余篇,选编成《南宁市专家咨询委员会专报》129期,对推动和改进南宁市的工作发挥了积极作用。

  市专咨委办公室共委托市咨询专家领衔研究课题64项,其中重大课题10项,形成了一批高质量的课题研究成果。课题成果《把南宁打造成为中国-东盟国际贸易中心》荣获2017年中国发展研究奖提名奖,《广西北部湾经济区物流一体化和降成本研究》荣获2019年中国发展研究奖三等奖。

  近年来,市专咨委办公室充分发挥市咨询专家的专业优势,组织举办高层次、高水平、高质量的专题讲座10次,有效开拓了南宁市各级领导干部的视野、提升了知识素养。

  助力转型升级 推动成果转化

  市专咨委办公室紧盯能够迅速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智力成果,积极挖掘专家资源,力促多个高端产业项目在南宁落地。

  依托市咨询专家王国栋院士团队,促成了东北大学与南宁市合作设立广西先进铝加工创新中心,推动其项目成为工信部专项工程首个先行先试项目。

  依托市咨询专家周济院士的资源,促成南宁市与华中数控有限公司签署合作框架协议,共建轻量化电动汽车设计院。

  依托市咨询专家颜永年教授的资源,引进相关项目,成为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首批注册企业。

  市咨询专家曹亮功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团队设计的项目,荣获2018中国都市景观大赛“城乡环境治理优胜奖”,并入围“亚洲都市景观奖”。

  此外,依托专家资源,引入上海自贸区外高桥资源为南宁招商引资,助力广西自贸试验区南宁片区建设;引入上海陆家嘴金融资源,助力面向东盟的金融开放门户南宁核心区建设。

  靠前服务 深化新型智库建设

  市专咨委将继续在全面落实强首府战略中充分发挥智库作用,在重要决策参谋、重要课题研究、重要政策制定上主动作为、靠前服务,推进特色新型智库建设闯出新路子。

  市专咨委办公室深化新型智库建设,主动对接服务专家,激励咨询专家提供更多智力支持和咨询服务,提炼更多有利于南宁发展的“金点子”,为市委市政府科学决策当好参谋。积极推动咨询专家建议变项目落地见效,进一步推动“两个转变”,让更多智力成果转化为南宁高质量发展的新动能。继续用好《专报》《简报》载体,努力让专咨委这个“外脑”更有效发挥作用。

  今后,市专咨委办公室在重要课题研究上将更加注重精准选题,更加注重创新研究,更加注重成果转化,力争形成“研究一个课题、推动一项工作、解决一些问题”的工作格局,力促更多课题研究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将紧贴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积极参与全市重要政策、重要文件的起草或修改,提供政策制定前、政策实施中和政策执行后的全过程服务。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