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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保扶贫资产“有人管”“管到位”“用得好” 广西积极探索扶贫资产保值增值之路
2020-09-27 18:02:16来源:人民网编辑:唐志强责编:赵滢溪

  人民网南宁9月25日电 (记者庞革平)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投入上万亿巨额资金开展扶贫攻坚。这些巨额资金形成的扶贫项目和扶贫资产应如何管理?广西坚持把扶贫资产管理作为充分发挥扶贫资金项目效益,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的关键性措施,创新“一二三”工作法(即一个管理体系、两化管理方法、三种运营模式),全力推进扶贫资产管理工作,实现扶贫资产有人管、管到位、用得好,确保扶贫资产安全完整,持续发挥效益。

  截至2020年8月底,广西已完成全区2016—2019年度投入各类精准扶贫资金形成扶贫资产确权登记924.98亿元,其中经营性项目71.22亿元,公益性项目723.50亿元,到户类项目130.26亿元。广西以管好用好扶贫资产为切入点,促进扶贫资金形成优质扶贫资产,探索出了一条扶贫项目安全可控、扶贫资产保值增值之路。

  构建一个管理体系,实现扶贫资产“有人管”

  2017年4月,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政府决定在全区全面铺开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时,便对扶贫资金项目资产管理作出统一部署,自治区扶贫办牵头开展预研工作,形成扶贫资产管理方案。

  2018—2020年4月,广西在都安瑶族自治县等地开展试点,进一步完善方案,直至验证切实可行。2020年5月,自治区政府出台《广西扶贫资产管理办法(试行)》,围绕扶贫资产管理范围和类型、管理内容和程序、后续管护和监管的责任分工,进一步明确扶贫资产“谁来管、怎么管、如何管得好”。同时,明确具体工作任务,并将扶贫资产管理作为市县党委和政府年度扶贫开发成效考核和绩效考评内容,做到一盘棋谋划、一股劲推动。

  在2019年项目库信息完善工作专班的基础上,广西组建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工作专班,从自治区、市、县有关单位抽调人员脱产集中办公。各市、县相应组建工作专班,各设区市由政府分管副秘书长担任专班负责人,各县由政府分管领导担任专班负责人,各相关职能部门参与,实现自治区、市、县三级“一条线”纵到底、横到边的管理工作格局。

  创新两化管理方法,实现扶贫资产“管到位”

  资产管理信息化。一是完善信息系统。自治区、市、县三级依托广西脱贫攻坚大数据平台,在原先已经建立运行的项目库管理信息系统的基础上,沿袭项目库信息化管理模式,实现项目管理信息化与扶贫资产管理信息化无缝衔接,实现扶贫资产梳理、登记、管理、统计、监测信息一体化,实现扶贫资产管理从“经验决策”向“用数据说话”的转变。二是明确标准流程。严格按照“资金梳理——项目资产——资产登记——分类确权——移交管理——处置管理”的流程,切实建好用好信息化管理平台。三是健全监管机制。通过信息化平台,自治区层面可对全区扶贫资产管理进度、绩效设计、处置过程、效益结果等,进行全程化监管和实时动态监测,实现对扶贫资产从“入口”到“出口”全流程无盲区监管。

  资产管理绩效化。一是在扶贫资产确权登记环节科学设置绩效指标。广西对扶贫资产采取信息化方式,统一实行绩效管理,按照资产性质分类设置绩效指标,实施精细化管理,并综合考虑资产成本和效益对比,符合客观实际。二是在扶贫资产运营环节强化绩效管理。相关产权部门定期对绩效目标设置情况进行跟踪监测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完善。定期对绩效目标运行信息汇总分析、跟踪管理和督促检查,发现绩效运行目标与实际绩效目标发生偏离时,及时采取措施予以纠正。三是开展绩效总体评价强化结果综合应用。扶贫资产相关产权单位对扶贫资产管护全周期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总体自评,扶贫和财政部门对自评情况共同开展抽查,相关产权单位主管部门结合自评及抽查结果,深入分析原因,完善资产管理制度,压实相关产权单位管护主体责任。

  创新三种运营模式,实现扶贫资产“用得好”

  创新资产盘活模式,扩充增收资源。广西参照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模式,探索出“扶贫资产物业化”的新路子,鼓励和支持将经营性扶贫资产发包出租,权属单位从中收取租金,解决扶贫资产闲置问题。对于出租所获收益,一方面,引导权属单位用于建设县、乡、村级公益配套设施,解决功能配套设施缺失的问题。另一方面,引导权属部门因地制宜通过异地兴建、联村共建等方式继续投资兴建新集体物业,既保证了扶贫资产持续发挥效益,又能做大做强原有集体物业,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

  创新服务创收模式,增强“造血”功能。广西针对将扶贫资产管理权限最大化下放村一级,各地组织力量清查明晰扶贫资产产权,对政府投资形成的公益性扶贫资产,由权属单位统一通过自主设置扶贫公益性岗位等方式,落实专人进行管护,最大限度延长扶贫资产的使用寿命,同时,促进贫困户增加收入。对所属的光伏电站、经营性基础设施等经营性扶贫资产,鼓励引导具备经营条件的村,选准主业、突出特色自主经营或托管经营,吸纳贫困户务工就业,实现贫困户增收与扶贫资产增值“双赢”。

  如光伏扶贫项目,截至2020年7月底,广西全区光伏扶贫项目共建电站2129个,2020年以来光伏发电收益2738.97万元,设置公益岗位9837个,吸纳贫困人口就业人数9837人,发放公益岗位工资1646.30万元,其中村级公益事业建设吸纳贫困人口就业数3416人,发放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临时劳务工资金额123.03万元。

  创新股份合作模式,扩展增收渠道。广西支持权属单位将经营性扶贫资产折股量化成股金入股或者参股市场主体开展股份合作经营,变“一次性”投入为“持续性”增收。对于跨乡镇、跨村形成的冷链设施、扶贫产业园等扶贫资产,支持权属单位打破行政区划和地域限制,与有实力的市场主体和发展较好的其他村等开展多层次、多渠道、多方面、多要素的合作,发展“飞地经济”,努力形成“发展一园,带动一片”的共赢局面。(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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