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郭少东)近日,我市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全国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在做好原来工作的基础上,通过“出台1个文件+推进20条任务+实现1个总目标”,再部署推进全国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确保到今年底基本实现“公共服务同质、法治保障同权、精神家园同建、社会和谐同创”的总目标。
《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提高政治站位,把做好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全力推进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系建设试点工作。
2019年6月,南宁市被国家民委确定为全国20个深入推进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系建设试点城市之一,南宁市以此为契机,充分发挥各级各部门力量,持续推进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着力把南宁建成全国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示范市,让邕城更好地接纳少数民族群众,让少数民族群众更好地融入邕城。
下一步,我市将结合各地各部门职能,明确区域协作机制、推进信息共享应用、推进均等化公共服务、加强“民族之家”建设、创新宣传方式和载体等20条工作任务,按照国家民委关于深入推进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的要求,结合南宁实际,创新推出市直机关单位与“民族之家”示范点结对共建活动、深化南宁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员服务中心建设、打造南宁市青少年“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基地等多个举措,确保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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