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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车牌电驴在南宁市区行驶将被罚
2020-09-11 10:01:34来源:南宁晚报编辑:唐志强责编:赵滢溪

  原标题:一商家“新车带牌出售”却是外地牌照,执法部门提醒——

  外地车牌电驴在南宁市区行驶将被罚

外地车牌电驴在南宁市区行驶将被罚

  执法人员在电动自行车销售点内检查     本报记者陈亮摄

  本报讯(记者陈亮 实习生彭子欣)店铺内挂出招牌“新车带牌出售”,但车辆的合格证出厂日期却是2012年……昨日上午,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群众举报称,明秀西路有一电动自行车销售点将旧车以新车名义售卖。执法人员检查发现,该销售点不仅在售卖一批外地车牌的电动自行车,还有部分涉嫌用旧车以新车名义售卖。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当日上午11时,记者在该销售点看到,店内和店外停放着四五排待售的崭新电动自行车,其中一排车前挂着一个醒目的牌子——“新车带牌出售”。执法人员在进行常规检查后发现,有两辆电动自行车的出厂日期竟是2012年9月8日,且该批车辆均不符合目前的新国标。另外,店内有若干带外地(贵港)车牌的电动自行车在售。 

  “根据南宁市9月1日实施的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外地车牌不能在南宁市内行驶,如果市民驾驶该类车辆将会受到处罚。”南宁市市场监管局公平交易稽查局副局长胡晁榕表示,在销售过程中,店家没有尽到告知的义务,消费者购买带外地车牌的电动自行车后不能在南宁市行驶。据店方交代,自9月1日至今,已经销售了三四十辆带外地牌(贵港)的电动自行车。随后,执法人员现场下发了指导意见书,要求店方要在店里明确公示,告知消费者购买外地牌照的电动自行车在南宁行驶会受到处罚。 

  对于执法部门下发的指导意见书,该销售点一名负责人称,外地牌电动自行车因为价格较便宜,有很多人来购买。有些市民买车后是在农村使用,而不在市区里骑行。他们会尽快做好公示牌,告知消费者外地车牌电动自行车不能在南宁市区内行驶。 

  “我们将会把这些牌照的信息提交交警部门,对牌照的真实性进行核实。”胡晁榕表示,在该店还发现了两辆旧国标的电动自行车,生产日期均为2012年,但在销售时显示为带牌新车,是否是新车还需进一步调查核实。如果存在车辆改动和翻新,下一步执法部门将立案调查。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特别提醒 

  执法人员提醒,消费者购买外地牌照的电动自行车后,车辆行驶证的所有人仍为销售公司。一旦车辆丢失或者产生任何纠纷,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将得不到保障。同时,根据南宁市9月1日实施的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外地牌照电动自行车不能在南宁市内行驶,上路将面临处罚。消费者应购买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自行车,需持正规发票到车管部门办理登记上牌,以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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