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我区开展社会化展会活动专项整治行动
严厉打击违规办展、虚假宣传、乱收费等行业乱象
12月30日,记者从自治区政府新闻办举行的广西社会化展会活动专项整治行动新闻发布会获悉,我区将聚焦社会化展会违规办展问题,计划利用三个月左右的时间开展集中整治,通过全链条排查、精准化整治、长效化监管,严厉打击违规办展、虚假宣传、乱收费等行业乱象,推动全区社会化展会活动安全、规范、有序举办。
近年来,全区会展业呈现出蓬勃发展的良好态势,一批特色展会品牌,特别是中国—东盟合作“南宁渠道”品牌持续打响,为拉动消费增长、促进产业升级、扩大对外开放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另一方面,社会化展会活动中的乱冠名、乱宣传、乱收费等乱象,扰乱了会展业市场正常秩序,损害了参展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为保障专项整治行动顺利开展,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广西壮族自治区社会化展会活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整治范围包括:全区各类社会化办展主体(企业、社会组织等)举办的博览会、展览会、展销会、交易会等各类展会活动,覆盖经贸类、文旅类以及其他行业领域展会活动,重点聚焦南宁、柳州、桂林、玉林等会展活跃城市,以及在南宁国际会展中心、柳州国际会展中心、桂林国际会展中心、玉林国际会展中心等重点场馆举办的展览项目。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重点开展5项整治任务:一是整治展会名称使用管理不规范行为,全面排查整治违规冠以“国家”“中国”“中华”“全国”“亚洲”“全球”“世界”“东盟”以及类似含义字样的展会活动。二是整治虚假夸大宣传行为,包括冒用党政机关等名义办展、仿冒知名展会,误导参展商和消费者,展会规模、参展商层级、招商承诺、成交预期等宣传与实际严重不符,以及虚构知名企业参展、伪造往届成果、虚构行业背书等误导行为。三是整治违规收费行为,包括强制捆绑消费、乱收展位费或押金、押金逾期不退、收费明细不公示、临时加价、价外加价、重复收费、收费不开票等问题。四是整治侵权假冒违法行为,包括展销假冒伪劣商品、“三无”产品、过期变质食品,以及侵犯商标、专利、地理标志等行为。五是整治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行为,包括未制定应急预案、未开展安全培训、未配备安保人员,临时搭建不符合安全规范,使用易燃可燃搭建材料、堵塞消防通道等问题。
为确保整治行动扎实推进,行动将按照摸底排查、集中整治、整改提高三个阶段分步骤推进。(广西云-广西日报记者刘俊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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