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与公安厅联合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部门与公安交管部门汛期联动协作工作机制》的通知,共同建立汛期联动协作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全区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警及叫应机制,加强部门协调联动,提升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处置能力。
预警机制。聚焦暴雨等灾害天气及因降水等引发的山洪、地质等次生灾害,根据实际情况及预案规定,广西交通运输、公安交管等部门联合开展防御应对和应急处置,确保责任落实到位、落实到人,做到“早预警、早响应、早处置”。要与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单位完善信息共享机制,畅通日常与突发情况下的信息共享渠道,并通过各方互联网平台共享灾害风险预警、降雨量、收费站关闭、道路阻(中)断、交通管控等信息,提高信息共享时效。
叫应机制。在接到气象部门发布的灾害天气预警信息后,第一时间通知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单位和公路管理机构,确保预警信息及时到岗、到人。相关单位要根据红、橙色气象预警等级以及连续阴雨、雨雪、寒潮、大风等恶劣天气对路段造成的影响,及时采取交通管制、分流管控、加密巡查、力量预置以及清理排水设施等针对性措施,确保响应联动顺畅、“叫应”高效闭环。
调度机制。气象部门发布暴雨橙色预警及以上时,广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与公安交管部门要协同联动加强调度。,加强对受影响地区的督促指导;灾害受影响区域出现严重拥堵或大范围车辆滞留的,要加强会商,适时派出工作组赴一线指挥协调,全力保障路网安全稳定运行。
管控机制。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督促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单位,落实“一路一策”原则,科学确定分级分类管控阈值,会同公安交管部门完善管控措施,形成本辖区高速公路路段级管控阈值一张图,定期联合开展阈值评估并动态调整完善。同时,根据路段管控阈值,及时会商采取封闭管控、分时段关停、夜间关闭、限速限流等分级分类管控措施,做到应停尽停、应关尽关、应撤尽撤,严防次生灾害发生,联合协商研究确定绕行分流路线,及时发布出行信息提示,引导公众合理安排出行。(文 黄静兰 陆永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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