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率先在湘江资江流域开展补偿试点
湘桂共建跨省(区)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
记者从自治区财政厅获悉,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财政厅与湖南省生态环境厅、财政厅于近日共同签署了《协商共建跨省(区)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备忘录》,推动新时期湖南、广西两省(区)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设,深化跨区域生态环境保护联防联治。
根据《备忘录》,湖南、广西两省(区)将先行推动在长江一级支流湘江、资江流域建立跨省(区)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开展补偿试点,签订补偿协议。根据实施效果,适时将(珠江水系)西江流域的一级支流桂江(恭城河段)、柳江(平等河段)纳入补偿范围,签订补偿协议。
《备忘录》明确,由湖南、广西共同出资设立流域补偿资金,以省(区)入境、出境断面水质水量变化为基准,适当考虑将主要污染物浓度变化作为补偿依据,按月进行考核并计算补偿资金,实现湖南和广西之间经济补偿的区际公平、权责对等和基本平衡。共同推进跨界河流保护治理,在生态环保技术创新、人才培养以及产业发展等方面深化合作,联合查处跨界环境违法行为,加强联防联治,防范突发水环境事件。
后续,广西、湖南四部门将就补偿范围、考核指标、补偿方式、补偿资金,协议期限、纠纷裁决、生态保护预期目标等具体条款进一步开展协商,推动协议尽快签订。(广西云-广西日报记者胡戴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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