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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生态环境执法“利器”
2025-03-07 14:00:01来源:广西日报编辑:林姗婷责编:刘洋

打造生态环境执法“利器”

百里柳江穿城而过,沿岸风光旖旎。 (柳州市生态环境局供图)

打造生态环境执法“利器”

近日,河池市生态环境部门执法人员到宜州区一家石业企业进行监测布点采样。(河池市生态环境局供图)

  生态环境的好坏,关乎经济发展和社会民生。在生态环境监管过程中,有关部门如何打造宽严相济的执法“利器”,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2月28日,记者从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了解到,近年来,该厅围绕“优化执法方式,提高执法效能”主线,加快推动执法装备标准化建设,积极探索科技创新赋能执法监管的新手段新方法。全区生态环境系统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解决群众关心的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依法惩处环境违法行为,不断深化环境风险防控与化解,持续筑牢我区生态环境安全屏障,为加快美丽广西建设提供坚实有力的生态环境执法应急保障。

  1 守护绿水青山,科技赋能精准执法

  近日,有群众反映柳州市鱼峰区洛维潭水面漂浮油渍、水体浑浊。作为柳江的重要支流节点,洛维潭的水质状况牵动人心。

  洛维潭为地下水涌泉形成,潭水汇入柳江,紧邻柳江的特殊区位使其生态敏感性倍增。接报后,柳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人员第一时间启用无人机对洛维潭全域航拍,锁定潭面污染带分布范围。同时,水质“快诊快测”迅速展开,检测结果显示,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等关键指标均处于较低水平,柳江入河口未出现异常。

  之后,执法人员经详细排查周边管网与工业企业,走访沿岸菜农、游泳爱好者,并结合多时段高清航拍影像及监测数据比对,初步判定漂浮油渍为偶发性污染。执法人员第一时间向投诉人反馈检测数据、调查结果,并承诺将进一步加强对洛维潭水巡查检测力度,加大周边企业监测预警,实现“分钟级响应”。

  此次调查行动,是生态环境部门对群众诉求的高效回应,更是科技赋能执法的生动实践,彰显了生态环境部门全力守护柳江“全国水质冠军”金字招牌的态度和决心。

  纵观全区,类似的案例还有不少。来宾市生态环境执法人员利用无人机和暗管探测仪成功查处了某公司私设暗管、篡改自动监测数据的违法案件;玉林市生态环境执法人员运用手持式重金属分析仪,在案件现场快速有效地固定了关键证据,为某跨省非法转移倾倒危险废物案件的顺利办理奠定了坚实基础。

  谈及如何通过科技赋能守护好广西的绿水青山,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李维龙向记者透露:“目前,广西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已配备常规污染物监测仪、氢火焰离子化检测仪(FID)等现场执法辅助设备,还引入了卫星遥感、航监测等一体化新技术装备,为精准执法提供了有力支撑。”

  据介绍,为提升执法智能化水平,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依托“壮美广西·信创云”和广西“生态云”平台,整合了移动执法系统、自动监控系统、“一码通”程序等7个执法信息板块,打造了广西生态环境综合执法一体化平台,对可能产生违法的行为及时向企业预警提醒;对已经违法甚至恶意违法的行为实施精准打击。

  相关统计显示,2024年,该一体化平台向企业推送预警信息超过30万条,及时提醒企业预防违法风险,护航企业安心经营、放心生产。同时,根据其推送的违法线索,我区生态环境部门精准查处了自动监控领域典型环境违法案件14起,其中涉嫌伪造自动监测数据犯罪案件2起。

  2 优化营商环境,轻微违法行为不处罚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未批先建”是生态环境领域多发、频发的问题之一。

  部分企业因疏忽大意或不熟悉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导致出现违法行为,为破解此类问题,近年来,广西各市生态环境局不断优化执法方式,坚持执法监管宽严相济,对轻微环境违法行为适用审慎包容执法理念,注重帮扶指导,办理了一批轻微违法不予行政处罚案件,保护和激发了市场主体活力,促进了全区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发展。

  在近期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梳理公布的一些轻微违法不予处罚典型案例中,大化瑶族自治县某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未批先建”案就颇具代表性。

  2024年3月初,河池市大化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巡查发现,大化某投资经营有限公司牛羊排酸间项目在未获得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的情况下,擅自于2022年12月开工建设。截至调查时,该公司已建成牛羊屠宰钢结构综合厂房,厂房各功能间处于装修阶段,牛羊屠宰设备正在安装,尚未投入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相关定,2024年3月5日,河池市生态环境局对该公司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停止项目建设。该公司积极配合,于当日停止项目建设。

  依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规则(2023版)》相关条款,2024年3月15日,经案件审查委员会讨论后,河池市生态环境局对该公司“未批先建”违法行为作出不予行政处罚决定。2024年4月7日,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获得河池市生态环境局批复,企业重新开工建设。

  原以为会被重罚和长期停工,谁知“剧情”反转,这让该公司负责人在反省之余感到欣慰:“生态环境部门按程序作出不予处罚决定,不仅彰显了过罚相当、宽严相济的法治精神,也有助于提升我们企业的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意识,激励我们自觉守法。”

  据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副厅长、总工程师宁耘介绍:“为助力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2024年8月,我们在全国率先推出生态环境领域非罚款类行政处罚裁量权指导文件,对主动采取有效措施纠正轻微违法行为的企业给予适度合理的容错纠错空间。”

  据统计,2024年广西生态环境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案件数量同比上升11.86%。

  另外,广西生态环境系统大力推行差异化非现场执法监管,运用污染源自动监控、卫星遥感、无人机巡航、能耗监控等“无感检查”方式,对纳入“正面清单”的企业减少现场检查频次。2024年,全区纳入“正面清单”企业非现场检查比例超过82%,有效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干扰。同时,生态环境部门开展“体检式”帮扶服务,指导企业整改环境问题3800多个,帮助企业进一步厘清守法边界,增强自主守法意识,提升环境治理能力。

  3 维护群众环境权益,筑牢生态环境安全屏障

  良好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

  面对群众身边的突出环境问题,如何把信访群众的合理合法诉求解决到位,把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依法处理到位,确保信访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良性运行?

  李维龙告诉记者,我区各级生态环境部门通过有奖问答、社区普法等多种形式在广大群众中开展普法宣讲活动,引导和支持群众理性表达诉求、运用法律武器正确维权。同时,为解决环境信访工作职责边界不清等重点难点问题,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还组织开展了多项政策研究,并将研究成果转化为解决信访问题、化解突出矛盾的具体措施。

  据了解,2024年全区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受理信访投诉总量同比下降22%,生态环境信访形势总体持续平稳。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已连续6年获评全区信访工作“人民满意窗口”。

  另外,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及环境安全,我区生态环境部门紧盯“一废一库一重”(即危险废物、尾矿库、重金属)、生活垃圾填埋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化工园区等高风险行业企业,开展了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2024年,全区累计出动检查人员12190人次,发现隐患问题1296个,完成整改1280个,持续提升风险防范化解能力。同年,全区发生的8起一般级别突发环境事件也得到了妥善科学处置。(广西云-广西日报记者 余锋  通讯员 杨广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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