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陆海新通道是中国与东盟开拓经贸合作的“大动脉”。多年来,由中国贸促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办的中国—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以下简称“峰会”),围绕推进互联互通建设、深化双向贸易投资合作提出了积极建议,为西部陆海新通道、中国—东盟多式联运体系建设注入动能。
中国—东盟多式联运联盟成立
近年来,峰会举办一系列专题活动,大力推动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2018年4月,峰会成功举办“一带一路”中新互联互通南向通道物流高峰论坛,联合中外各方共同发起成立中国—东盟多式联运联盟,签署《中国—东盟货运协会多式联运联盟成立合作备忘录》,中国和东盟10个国家级物流协会和30多家企业加入联盟。
当天,新加坡太平船务集团执行主席张松声在论坛上表示,新加坡企业希望进一步加强与中国企业的合作,打通重庆经广西北部湾的出海通道,是深化新中双方物流合作的一个发展契机。
为了更好服务互联互通,强化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太平船务在南宁投入大型重点项目——中新南宁国际物流园。项目总投资约人民币100亿元,占地面积约3平方公里,以物流为基础,建成集信息交易、集中仓储、配送加工、多式联运、物流运营中心等一体化现代物流多功能园区,辐射中国西部地区,以及新加坡等东盟国家进出口商家。
2019年5月,中国—东盟多式联运联盟落户中新南宁国际物流园。联盟的宗旨是依托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利用园区内跨境电商试验区通关便利化国家政策、金融扶持政策,加快商贸物流节点建设等系列新措施,推动中国与东盟乃至中亚及亚太区域其他国家之间的经贸、物流、产能、人文交流等多领域合作与发展。
近年来,随着跨境物流运输规模不断扩大,广西加快发展多式联运,整合港口、铁路、航空等资源,大力培育跨境物流运输体系,初步打造形成北部湾港海铁联运班列、中越跨境班列、中国—中南半岛跨境公路班车等多种物流组织模式,推动通道跨境物流规模持续高速增长,通道运行质量和水平显著提升。
推动西部陆海新通道共商共建共享
2019年9月,第16届峰会举办了“一带一路”西部陆海新通道沿线13省区市贸易投资洽谈会,沿线省(区、市)贸促会代表签署《“一带一路”西部陆海新通道沿线省区市贸易投资合作行动计划》,建立了广西与沿线省份共同推动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的新机制,探讨凝聚贸促系统合力,发挥贸促系统优势,助推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和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
2021年,第18届峰会举办中国—东盟商界领袖论坛暨中国—东盟建立对话关系30周年特别会议,围绕“共建国际陆海新通道 培育开放合作新机遇”进行专题研讨。论坛发布了《中国—东盟国家工商界关于加强共商共建共享陆海新通道合作倡议》,举办推动陆海新通道跨境供应链数字化协作启动仪式。
推动西部陆海新通道共商共建共享,构建跨境供应链产业链,为沿线企业带来实实在在的效益。泰国水果天堂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Kim表示,该公司产品通过西部陆海新通道这个便捷的渠道,可以从广西凭祥、东兴,云南磨憨等口岸更快速地到达广西、云南、四川等省份,迫切期待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得更为完善、便捷、高效。
聚焦区域互联互通新需求
2024年恰逢《西部陆海新通道总体规划》印发5周年,第21届峰会定于9月24日至25日在南宁举办。其间,峰会秘书处将与中国集装箱行业协会在南宁联合举办中国—东盟多式联运产业合作对话会。该活动是峰会框架下首个聚焦集装箱物流网络和多式联运体系建设的专题活动,致力于推动中国企业与东盟国家的企业在港口、航运、铁路、物流和贸易等领域的合作。
中国—东盟多式联运产业合作对话会将专注于中国与东盟国家多式联运合作的新要求和新特点,围绕“政策与环境”“港航与铁路”“贸易与物流”三大主题展开讨论。对话会将邀请中国—东盟物流行业协会、物流企业、沿线省(区、市)工商界人士参与交流,围绕参与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物流体系深入融合等方面,分享已有服务成果,提出合作需求及对于政策和环境的意见建议,以期进一步提升区域互联互通水平。
正在建设中的西部陆海新通道骨干工程平陆运河,将能够实现中国西南地区内河航道与海洋运输的直接贯通,未来可极大地释放西部陆海新通道的物流运输优势和潜力。“西部陆海新通道将进一步推动中国与东盟以及其他辐射地区的经贸往来,在区域发展中扮演更加重要的角色。”广西社会科学院东南亚研究所副所长雷小华说。
峰会秘书处相关负责人介绍,峰会将继续聚焦重大发展战略和重点合作项目,努力推动高水平共建西部陆海新通道。(文 钟文瀚 )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