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5日,记者从南宁市市场监管局获悉,国家知识产权局近日批复同意南宁市开展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建设,未来南宁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将面向新材料和新能源产业开展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工作。据悉,这是广西第一家获批建设的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据了解,自2022年南宁市被国家知识产权局确定为“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示范城市”以来,南宁市全力加快推进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知识产权创造质量、保护效果、运用效益、管理水平、服务能力有效增强,知识产权综合实力进一步提升。
此次南宁市获批建设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将充分发挥知识产权一站式综合服务平台优势,加快创新资源集聚,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和创新环境,实现创新链和产业链更好融合,助推南宁市新材料和新能源产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为该市加快建设面向东盟开放合作的国际化大都市、建设中国—东盟跨境产业融合发展合作区贡献力量。(广西日报 记者覃海明 通讯员何正君)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