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南宁市“爱鸟周”宣传活动正式启动 广西生态资源丰富记录分布752种鸟类
科普指导老师带领青少年观察鸟类活动 南宁晚报记者 程勇可摄
黑水鸡
褐柳莺(江敏供图)
百鸟翔集舞翩跹。每年春意盎然之际,候鸟便要北归。你可知道,鸟类如何繁殖?广西共记录有分布的鸟类多少种?2023年广西第42届爱鸟周主题宣传暨南宁市爱鸟周宣传活动于3月18日在南湖公园正式启动。“爱鸟周”活动中,科普老师将带领同学们参与鸟类观察体验活动,同时举办鸟类保护科普讲座,提升市民保护自然的意识,呼吁更多市民参与到鸟类保护的行动当中。
爱鸟护鸟意识增强,南湖目前正筹措设置观鸟台
当天上午,为期两天的南宁市首届城市观鸟赛也拉开了序幕。“我看到了!湖面上有一只鸟儿在浮标上走来走去!”“我也看到了!有一只白鹭飞过湖面了!”“判断不出这是什么鸟啊,你赶紧问下老师。”在观鸟赛比赛现场,科普指导老师带领一群青少年参与鸟类观察体验活动,同学们或在脖子上挂着望远镜或背着长焦相机,兴奋地围着指导老师说道。
“观鸟不仅是休闲活动,也是一项强度适中的户外运动,对人的综合能力的考验是比较大的,能锻炼体能,提高专注度、培养敏锐力等。”广西观鸟会资深观鸟爱好者梁家登表示。在南宁观鸟去处很多,除了南湖公园,青秀湖、五象湖、人民公园、金花茶公园以及邕江畔等都是不错的观鸟点。
以南湖公园为例,得益于生态环境的不断提升,此处鸟类不断增多,有留鸟也有候鸟。据悉,目前已记录观测到至少有114种鸟类在此栖息繁衍,其中留鸟51种、候鸟63种。前不久,被誉为“鸟中大熊猫”的国家一级保护动物青头潜鸭飞抵南湖,更是引来众多观鸟人士的“聚焦”。此外,在南湖湖面上还出现了凤头潜鸭、螺纹鸭、斑嘴鸭及骨顶鸡等鸟类,本地的黑水鸡、池鹭、夜鹭也不少。
如何让更多鸟类来南湖“安家落户”?南湖公园副主任何贤福告诉记者,公园计划设置观鸟科普区域、鸟类科普牌,在环湖一些区域设置观鸟台、观鸟镜等,方便市民观鸟。目前这些想法已经形成了方案,正在逐步推进当中。预计今年8月份完成项目设施,为更多的鸟类在此栖息、停留、繁衍创造更好的环境,给南湖增添新的生命力,让它更有活力,更加灵动。
加入鸟类保护行列,让更多鸟儿扎根南宁
3月18日,广西大学林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鸟类学博士蒋爱伍在南宁市少儿图书馆给孩子们上了一堂《鸟类繁殖的秘密》的科普课。
蒋爱伍向孩子们介绍了自己多年来拍摄到的一些珍稀鸟类,科普了“鸟儿的家在哪里?”“它们有没有爸爸妈妈?”等有趣的知识。在图片展上,同学们还欣赏了青头潜鸭、白骨顶鸡、棉凫、白琵鹭、栗树鸭、螺纹鸭等各种过境鸟、候鸟,以及扎根南宁的留鸟等,认识了千姿百态的鸟类,懂得了保护鸟类的重要性。
蒋爱伍说,春季是鸟类由集群活动向独自活动过渡的季节,它们为了求偶筑巢,各自找寻适合自身生存的理想之地。在南宁繁殖的鸟类比较多,比较常见的有红耳鹎、黑水鸡等。“对于野生候鸟,最好的保护就是不投喂、不干扰。”蒋爱伍表示,“候鸟在选择栖息地的时候非常苛刻,会精心挑选生态条件好、远离人类袭扰的地方。南湖里有丰富的水生物可以为各种鸟类提供食物。有候鸟愿意在过冬后继续留下来繁衍后代,说明它对南宁的居住条件是满意的。”
生态环境越来越好,广西共记录分布鸟类752种
据了解,广西地处南亚热带,生态资源丰富,是全国生物多样性最丰富的省区之一,也是我国35个生物多样性优先保护区域之一。近年来,广西通过加强保护立法、栖息地保护等举措,使鸟类保护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目前,广西共记录有分布的鸟类752种,隶属23目93科,其中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32种,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161种,位居全国第三。从全球保护鸟类角度来看,6种全球性极危、11种濒危、22种易危和32种近危鸟类分布广西。中华秋沙鸭、海南鳽等越来越多的世界濒危物种在广西停留栖息,这是广西生态不断变好,生物多样性不断提升的表现。在南宁,丰富的植被为各种野生鸟类提供了良好的栖息地,春暖花开的季节,各大公园绿地,鸟儿们欢叫鸣唱,筑巢求偶,与市民和谐相处。(南宁晚报 记者凌剑伊)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