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       城市远洋    |    老外在广西       直观中国    |   视频   |    原创    |    热点专题    |    一带一路    |    魅力东盟     |    舆情智库
“西北鸟”白喉林莺首次飞临八桂
2022-01-07 18:04:45来源:南宁晚报编辑:杨永娟责编:赵滢溪

  原标题:广西鸟类资源丰富频频刷爆朋友圈,已记录鸟类近750种位列全国第三 “西北鸟”白喉林莺首次飞临八桂

“西北鸟”白喉林莺首次飞临八桂

白喉林莺 傅云摄

“西北鸟”白喉林莺首次飞临八桂

勺嘴鹬 宁浩洋 摄

“西北鸟”白喉林莺首次飞临八桂

黄胸鹀 谢伟亮 摄

“西北鸟”白喉林莺首次飞临八桂

中华秋沙鸭 傅云摄

“西北鸟”白喉林莺首次飞临八桂

本报记者凌剑伊 

  新年刚开始,白喉林莺在桂林被惊喜发现,创下广西鸟类新记录,给元旦假期送上了一份大礼。据专门从事动物生态学研究的广西大学林学院副教授蒋爱伍之前的统计,广西鸟类总数加上白喉林莺,目前已接近750种,位列全国第三。

  “小迷糊”白喉林莺来报到

  元旦期间,桂林一名网名叫“烧包”的鸟友在市郊一片农田里拍鸟。当他收工回家,用电脑查看作品时意外发现,原以为拍到的是灰林,没想到竟是白喉林莺,这让他如获至宝,惊喜不已。

  白喉林莺是一种不常见的繁殖鸟和过境鸟,亚种主要分布在欧洲,能够长途跋涉通过地中海通道迁徙到达非洲越冬地。我国有此种鸟类的4个亚种,均分布在西北部。在繁殖期,内蒙古呼伦池地区曾有它们出现的记录,河北近北京处也有过出现记录。

  那么,为什么这种不常见的西北鸟儿会来到广西呢?“可能迁徙的时候走错方向了吧?”“烧包”的新发现引起了不少观鸟爱好者的热议。

  “对,应该是迷路了。”蒋爱伍对此分析指出,“这是偶然现象,这样的鸟类被称为迷鸟,广西每年都会发现。”

  广西现有鸟类记录近750种

  据数据统计,广西现有鸟种记录总数接近750种,其中,九万山、大瑶山、金钟山、雅长、猫儿山甚至桂东南等地,都有可能发现惊喜。

  另外,黄胸鹀、勺嘴鹬、中华秋沙鸭等种群较为稀少的鸟类也多次在广西被观测到。1月4日—5日,鸟友在北部湾地区发现了多达14只的勺嘴鹬。“这是首次在广西记录到这么多的勺嘴鹬。勺嘴鹬在全球的数量十分稀少,预计不会超过400对。”广西观鸟大年工作人员余寿毅表示。

  而被誉为“鸟中大熊猫”的中华秋沙鸭,这两年也频频“刷爆”朋友圈。中华秋沙鸭分布于广西全区,但数量稀少,属于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全国不超过2000只。近年来,随着广西观鸟人数的增加,中华秋沙鸭在区内被观测到的次数也多了起来。

  比如,南宁市武鸣忠党水库、上林清水河,梧州市蒙山县茶山公园,百色市澄碧湖,柳州市鹿寨县,桂林市青狮潭、卫家渡,河池天峨龙滩自然保护区等地方,都有观鸟爱好者观察到了中华秋沙鸭。

  “但整体数量不多。最大的种群数是前段时间在天峨观察到25只,已经比较罕见了。”余寿毅介绍,根据广西观鸟大年2年的监测数据,在广西越冬的中华秋沙鸭种群每年被观测到的数量有五六十只。

  中华秋沙鸭原名为鳞胁秋沙鸭,原产地是吉林省长白山地区,分布范围狭小,只有零星个体偶尔飞到朝鲜和俄罗斯远东地区,所以被改称为中华秋沙鸭,属于中国特有种。中华秋沙鸭是第三纪冰川期后残存下来的物种,距今已有一千多万年,常被誉为“鸟中大熊猫”。

  八桂良好生态引来众多鸟类

  记者了解到,近两年,广西共有89名爱好者将观鸟记录上传到观鸟小程序,该小程序共收录区内有效观察记录数据2.6万余条,观察记录地点覆盖了广西14个地市92个区县。其中,鸟种记录在100种以上的区县有27个。

  数据显示,2年时间里,鸟友在广西观察记录到了568种鸟,记录了国家I级重点保护野生鸟类18种,国家II级重点保护野生鸟类99种。记录了IUCN(国际自然及自然资源保护联盟)濒危物种红皮书易危级别及以上鸟类19种,其中极危(CR)2种,濒危(EN)5种,易危(VU)12种。

  “广西生态优势金不换。这些数据,直观地展示了每个地区鸟种被观察记录的情况。这既是当地鸟类丰富及观鸟热度的体现,也是广西各地观鸟人数量多的体现。”蒋爱伍表示,广西具有得天独厚的生态优势,为珍稀鸟类提供了优良的栖息地,所以每年众多鸟类会定期来到广西越冬。另外,老百姓的爱鸟意识越来越高,有更多的人参加到观鸟大年中去,为鸟类的现状提供了科学依据。“通过生态系统的修复,我们的生态在一定程度上有所改善,但绝不能忽视很多鸟类在广西种群已经越来越少,就像黄胸鹀,20多年前在广西较为常见,但因为被人为捕杀,种群数量急剧下降,现在已被列为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蒋爱伍特别提醒道。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