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前,我区共有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1574家,其中国家级49家,自治区级357家(含国家级)
■ 2021年我区培育龙头企业取得历史性突破:推荐的11家企业获农业农村部等7部委认定为国家龙头企业,广西农业产业化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并认定了自治区龙头企业78家;龙头企业带动农户数达250万户,对农户支出总额达544亿元
■ 力争到“十四五”末,培育国家龙头企业超60家、自治区龙头企业超600家、市级龙头企业超2000家,均实现比“十三五”末增加一倍以上
8月10日,记者从自治区政府新闻办举行的促进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做大做强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强龙头、补链条、聚集群、提品质、创品牌、拓市场”的现代特色农业高质量发展战略部署,立足林果蔬畜糖等特色资源,牢牢把握农业龙头企业引领和带动乡村产业发展定位,大力培育壮大农业龙头企业。目前,我区共有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1574家,其中国家级49家,自治区级357家(含国家级)。
2021年,我区培育龙头企业取得历史性突破:一是新认定的国家和自治区龙头企业数量均创新高。推荐的11家企业获农业农村部等7部委认定为国家龙头企业,广西农业产业化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并认定了自治区龙头企业78家,是自2002年全国首次提出培育龙头企业、建立农业产业化经营体系以来,新认定龙头企业数量最多的一年。二是我区龙头企业经受住了新冠肺炎疫情的持续影响,发展势头较好。销售收入超百亿元的企业达到了4家。计入统计数据的龙头企业科技研发投入39亿元,累计获得发明专利4156项,生产品牌产品共9910个;72%的企业通过了ISO9000、HACCP等质量认证,45%的企业产品获得绿色、有机或地理标志等认证;龙头企业带动农户数达250万户,对农户支出总额达544亿元。龙头企业已成为我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推动乡村产业振兴的中坚力量。
为贯彻落实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的“聚焦产业促进乡村发展,促进产业向园区集中、龙头企业做强做大”的精神,自治区党委农办、农业农村厅、乡村振兴局在充分调查研究、广泛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经自治区农业农村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同意,于7月26日联合印发《广西促进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做大做强的实施方案》。
方案提出,到“十四五”末,培育国家龙头企业超60家、自治区龙头企业超600家、市级龙头企业超2000家,均实现比“十三五”末增加一倍以上,形成广西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队伍“新雁阵”;同时,显著提升龙头企业的规模和实力,年产值(交易额)超100亿元龙头企业达到10家以上,年产值超1亿元龙头企业达到400家以上;培育400家以上主导产业突出、原料基地共建、资源要素共享、联农带农紧密的农业产业化联合体。
方案还提出做大做强龙头企业的八项重点工作:发展壮大龙头企业队伍,增强实力扩大规模;夯实龙头企业发展基础,推动企业集聚化发展;加快龙头企业科技创新,共建产学研联合平台;提升龙头企业技术装备,加快信息化改造提升;推动龙头企业绿色发展,应用绿色生产技术;加强龙头企业品牌建设,打造“桂字号”品牌;促进龙头企业融合发展,拓展农业多种功能;加强龙头企业联农带农能力,培育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广西日报 记者/陈静 实习生/王磊)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