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       城市远洋    |    老外在广西       直观中国    |   视频   |    原创    |    热点专题    |    一带一路    |    魅力东盟     |    舆情智库
广西设立境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站
2022-05-05 10:42:56来源:广西日报编辑:杨永娟责编:赵滢溪

  中国(广西)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中国·印尼经贸合作区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站近日成立。该工作站是广西第一个同时也是全国首个设立在境外的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站。

  工作站设立在中国·印尼经贸合作区内。合作区成立于2008年,由广西农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投资建设,是中国在印尼设立的第一个集工业生产、仓储物流、贸易为一体的国家级境外经贸合作区,也是广西在境外设立的唯一一个经贸合作窗口。目前已有56家国内外知名企业进驻合作区,资产总值562亿元。

  当前,随着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走出国门,知识产权已日益成为各国海外市场竞争的核心要素,中国企业曾遭遇不同形式的海外侵权和不公正待遇。工作站作为多边、双边知识产权合作交流渠道之一,在中国(广西)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指导下,发挥国家级境外经贸合作区辐射作用,建立知识产权海外风险防控体系,探索开展知识产权海外风险信息分析研究,搭建知识产权海外纠纷应对指导人才平台,积极协助境外中国企业提升知识产权海外布局能力和纠纷应对能力,切实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广西日报 记者/李新雄)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