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       城市远洋    |    老外在广西       直观中国    |   视频   |    原创    |    热点专题    |    一带一路    |    魅力东盟     |    舆情智库
广西出台“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实施意见
2022-04-28 10:20:09来源:广西日报编辑:杨永娟责编:赵滢溪

  近日,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自治区司法厅、自治区民政厅、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自治区乡村振兴局制定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乡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实施意见》,进一步规范推进全区乡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着力培养一支群众身边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队伍,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法治乡村建设提供基层法治人才保障。

  《意见》提出,到2025年,乡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普遍开展,全区每个行政村(社区)至少培养5名“法律明白人”,基本形成培养机制规范、队伍结构合理、作用发挥明显的“法律明白人”工作体系,努力建成一支素质高、结构优、用得上的乡村(社区)“法律明白人”队伍。各市、县(市、区)可根据本地乡村(社区)分布、人口数量等实际情况确立“法律明白人”培养目标,逐步实现村民小组、社区“法律明白人”全覆盖,争取达成户均一名“法律明白人”的奋斗目标。

  《意见》明确,“法律明白人”应优先从村(社区)干部、村(社区)妇联执委、儿童主任、人民调解员、驻村辅警、网格员、村(居)民小组长、中共党员、“五老”人员(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模范)、致富能手等各类人才、其他热心公益事业的村(居)民中遴选。“法律明白人”的初选对象需进行任前培训,经培训考核合格的,由县(市、区)司法行政部门登记造册、建档立卡,正式确定为“法律明白人”,颁发证书和徽章,并报设区市司法行政部门备案。“法律明白人”如有违法违纪、不认真履职等行为,经乡镇(街道)党委、政府审核后,由县(市、区)司法行政部门及时予以清退。

  《意见》要求,各地要把“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纳入法治社会建设和乡村振兴总体规划,作为乡村人才振兴工作的重要内容,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要强化协调联动,整合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公证等公共法律服务资源,为“法律明白人”开展法治实践提供业务指导和帮助;要及时总结培育“法律明白人”的成功经验、特色亮点,挖掘选树先进典型,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理解、支持、参与“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广西日报 记者/周珂)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