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8日,记者从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获悉,我区从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融资工作入手,加强与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对接,加大金融支持力度,融资做法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推广。
据悉,我区已明确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有关贷款不纳入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要求各地重视商业金融融资,积极争取商业银行融资、政策性银行融资、银行担保贷款融资、企业债券融资等金融产品支持。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按照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原则,加大对保障性租赁住房发展的支持力度。
近期,我区已组织召开16个银行和5个证券公司参加的全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融资座谈会,并组成5个专项调研组,实地调研各市2022年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各地申报保障性租赁住房融资需求32.29亿元,已筛选出123个项目、6.13万套(间)列入2022年保障性租赁住房计划,发放5个项目贷款5.87亿元。
作为全国40个保障性租赁住房试点城市之一,南宁市与建设银行广西分行签订《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战略合作协议》,正加快推动19个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超20亿元的融资,已向8个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授信12.89亿元、发放贷款2.83亿元,贷款利率4.05%。
据了解,2021年我区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以来,各项工作顺利启动,全区已建立了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组织领导和政策支持体系。我区已向国家申报“十四五”时期保障性租赁住房发展目标22.35万套。其中,2021年,全区保障性租赁住房已开工1.35万套;2022年计划新开工6.13万套。(广西日报 记者/骆万丽 通讯员/王凌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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