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       城市远洋    |    老外在广西       直观中国    |   视频   |    原创    |    热点专题    |    一带一路    |    魅力东盟    
南宁着力打好碧水保卫战 1至8月地表水水质持续向好
2021-10-08 17:37:36来源:南宁日报编辑:杨永娟责编:赵滢溪

  近日,生态环境部通报2021年8月、1至8月全国地表水、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其中,1至8月,南宁市主要流域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三类)比例100%,持续实现“二类水入境,二类水出境”,全市市县两级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继续实现“双100%”,地表水水质排在全国333个地级以上城市第21位、省会城市第2位。

  “十四五”开局之年,南宁市在“十三五”水污染防治攻坚的成果上,扬鞭提速打造碧水保卫战“升级版”,持续保好水、护饮水、治差水,交出了一份亮丽的治水成绩单:自今年1月首次跻身全国水质排名前30城市后,已连续8个月上榜30强;黑臭水体水质合格率趋于稳定,黑臭水体治理经验入选生态环境部门通报表扬典型案例;城市“水清岸绿”的美丽形象再升级,市民“人水和谐”的幸福感再提升。

  保好水,寻根问源、精细治理的深度再升级。在流域精细化管控方面,我市出台《南宁市畜禽养殖禁养区排查整治工作方案》《流域水环境精细化管理方案》《八尺江“流域共治”长效机制实施方案》等文件,以八尺江、清水河等流域为重点强化有效措施,加快补齐水环境治理短板。八尺江流域整治开展以来,累计投入资金715.8万元,清理水葫芦面积113.85万平方米,排查整治八尺江流域137家养殖场(户),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71份,立案查处3件。开展清水河流域污染源精准排查,完成清水河流域宾阳县洋桥镇生活污水截污纳管整治工作。落实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4510万元实施10个水污染防治项目,目前已完成村屯生活污水治理、排污口整治、饮用水水源保护、流域生态修复等一批项目。在原有23座水质自动监测站的基础上,全市境内流域增建运行27座市级微型水质自动监测站,实现主要流域水质自动监测网格全覆盖。进一步深化“日通报、旬分析、月预报”的水质预报制度,引入微信机器人实现水质数据手机实时可查,全市治水管水人真正做到“水质数据随时掌握、污染源情况心中有数、整治办法精准有效”。

  护饮水,消除隐患、筑牢防线的强度再升级。我市通过全面核查各级水源保护区情况,科学调整划定水源保护区,使水源保护区划定更符合规范。目前已初步编制市级备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划定报告。为持续巩固整治成果,开展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回头看”,全面梳理完善市级、县级、乡镇级、农村共381个水源地清单,派出督导组实行水源地分片包干督导检查,检查发现的55个水源地共166个问题及整治措施已全部交办属地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治差水,补齐短板、提质增效的力度再升级。在2020年12个新改扩建污水处理厂通水试运行以及管网修复建设的基础上,继续完善污水收集系统。今年1至8月,20米以上现状道路污水管网完成建设59.43公里,建设完成率88.07%;20米以下现状道路污水管网完成14.16公里,建设完成率48.39%。从去年至今年8月,累计完成雨污管网错接混接点改造8362个,整治污水管断头点195处,管网清淤修复330.24公里。(南宁日报 记者杨盛 实习生窦衍衍 通讯员刘茜)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