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广西专项整治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 同时查处开展学科类培训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
9月7日,自治区双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整治行动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开展为期两个月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整治工作,全面规范学科类校外培训行为。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重点面向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并针对性地查处其他非法开展学科类培训的机构,包括已经注册登记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教育咨询机构、家教服务机构、托管机构、文化传播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以及无证无照非法经营的培训机构、培训班等。严格查处学科类培训机构存在的办学场地不达标、办学行为不规范等问题,严格查处非学科类培训机构从事学科类培训的行为,依法取缔非法培训机构和培训班。通过“查处一批、整顿一批、关停一批、取缔一批、规范一批”,切实净化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市场,规范培训行为,压减培训机构数量。(广西日报 记者/奚振海 刘琴 通讯员/陈芸先)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