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       城市远洋    |    老外在广西       直观中国    |   视频   |    原创    |    热点专题    |    一带一路    |    魅力东盟     |    舆情智库
广西出台多项措施大力推进供应链金融发展 南宁将开展首批供应链金融示范区创建
2021-08-23 13:40:15来源:南宁晚报编辑:杨永娟责编:赵滢溪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加快广西供应链金融发展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鼓励南宁、柳州、桂林等基础条件较好的设区市开展首批供应链金融示范区创建,因地制宜制定供应链金融配套政策,吸引核心企业、金融机构及其配套服务机构集聚。

  《措施》提出,围绕广西“7+4”产业链打造特色供应链融资模式。汽车、机械、电子信息、高端金属新材料、绿色高端石化、高端绿色家居、生物医药等7条重点支柱产业链,和新能源汽车、5G通信设备及应用、高端装备制造、前沿新材料等4条战略性新兴产业链,以及外贸、医疗卫生、糖业、林业、文化旅游业的行业主管部门要及时梳理供应链产业链中占主导地位的核心企业与上下游中小微企业清单,建立供应链企业“白名单”制度,实行动态管理,并向全区各金融机构推送,支持金融机构与实体企业建立更加稳定紧密的关系。

  大力推广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措施》明确,相关部门要将核心企业接入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支持上游供应商融资情况纳入年度考核、评价。自治区财政每年安排1200万元奖励资金,按照“先到先得,用完即止”的原则,对接入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的核心企业给予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充分发挥跨境金融区块链服务平台功能。推动相关物流企业等第三方数据接入跨境金融区块链服务平台,不断丰富西部陆海新通道物流融资、跨境信用保险、跨境信用贷款等应用场景。自治区财政每年安排300万元奖励资金,对广西区内业务量达到一定规模且直接接入跨境金融区块链服务平台的信息平台给予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鼓励设立专业供应链融资服务机构。对在广西区内设立并与3家以上金融机构实现信息互联互通的第三方专业机构,自治区财政按照第三方专业机构支持金融机构开展供应链融资额的0.2%给予奖励,单家机构年度奖励金额最高为50万元。

  鼓励创建供应链金融示范区。鼓励南宁、柳州、桂林、玉林、钦州等基础条件较好的设区市开展首批供应链金融示范区创建,因地制宜制定供应链金融配套政策,吸引核心企业、金融机构及其配套服务机构集聚,引入区块链和金融科技等信息化技术,丰富供应链金融参与主体。(南宁晚报 记者韩沛实习生梁佩雯)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