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要开展“二码”联查工作?未接种疫苗是否不能进入公共场所?哪些情况下不能接种疫苗?……8月16日起,全区实行健康码和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记录(标识)查验(以下简称“二码”联查)。针对市民普遍关心的问题,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免疫规划所副所长、主任医师邓秋云进行了解答。
接种疫苗是全民抗击疫情的重要国策
广西地处边境,“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压力大,疫情防控形势十分严峻。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预防及控制新冠肺炎疫情最经济、最有效的措施和手段。广西现阶段获国家药监部门批准使用的新冠病毒疫苗是安全、有效的。通过实施大规模人群接种,将有效降低新冠病毒的感染及重症病例的发生风险,阻断新冠病毒的传播,避免疫情的暴发及流行,对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恢复我国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具有重要意义。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全民抗击疫情的重要国策,是每一位公民应当履行的责任和义务,适龄无接种禁忌人群应该做到应接尽接。
自2020年12月启动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以来,广大群众接种热情高涨,接种工作进展快速并取得阶段性成效,截至8月16日13:00,广西已累计接种5847.64万剂次新冠病毒疫苗,第一针覆盖3423.90万人,完成全程接种人数为2332.03万人,其中12岁以上人群第一针接种占该年龄组人群的84.37%。
目前,尚有少部分人群未进行疫苗接种。若要构建人群免疫屏障,人群接种率需达90%以上,如这少部分人群未能及时接种疫苗,前期大部分已接种疫苗的人群将不能发挥免疫屏障作用,疫情就不能得到有效阻断和控制。实行“二码”联查目的是尽可能有效发现并动员未接种疫苗人员应接尽接,尽早构建人群免疫屏障。
开展公共场所“二码”联查,并非绝对限制未接种人员进入公共场所,做好信息登记后也是可以进入的。但属于应接未接的人员,要尽快到就近接种点接种。
出具接种禁忌证明者进出公共场所无需登记
实行“二码”联查后,不适宜接种或暂缓接种的人员该如何进入公共场所?邓秋云解释,不适宜接种或暂缓接种的人员可到指定单位开具“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禁忌证明”,凭接种禁忌证明可出入公共场所。开具证明时,须带上本人身份证、以往就医病历、出院小结、疾病证明等资料;行动不便者可委托亲属代办,但须出示本人身份证、既往就医的相关病历、诊断材料等。
为方便群众就近开具接种禁忌证明,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在现有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单位中指定开具接种禁忌证明的机构(以下简称定点机构),可指定乡镇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或公立医院为群众提供开具接种禁忌证明服务。各地要以便民为原则,合理划分定点机构责任区域并及时对外公布定点机构名单。各定点机构要严格按照禁忌症或暂缓接种标准科学评估群众的健康状况,为有需要的群众开具证明。
目前,不适宜接种或暂缓接种的人群,凭接种禁忌证明进出公共场所不再需要登记。后续疾控部门将把“不能接种证明”关联至广西健康码,群众亮码出入,无需随身携带纸质证明。
六种情况不能接种新冠病毒疫苗
任何一种疫苗都有不能接种的情况,可定义为接种禁忌。新冠病毒疫苗的接种禁忌包括:(1)对疫苗的活性成分、任何一种非活性成分、生产工艺中使用的物质过敏者,或以前接种同类疫苗时出现过敏者;(2)既往发生过疫苗严重过敏反应者(如急性过敏反应、血管神经性水肿、呼吸困难等);(3)患有未控制的癫痫和其他严重神经系统疾病者(如横贯性脊髓炎、格林巴利综合症、脱髓鞘疾病等);(4)正在发热者,或患急性疾病,或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或未控制的严重慢性病患者;(5)妊娠期妇女;(6)其他经医生判定为接种禁忌或暂缓接种的情况。
已完成接种的区外群众,可展示区外健康码作为依据
在区外接种的群众可通过展示区外健康码作为依据。确想获取广西健康码的群众,可就近选择接种点让医生进行信息补录。补录后,接种记录即可在广西健康码上显示。
根据疫苗供应情况,8月16日至22日,广西仍以优先接种第一针为主;8月23日以后将以接种第二针为主。因此,请未接种第一针的群众尽快接种,已接种第一针并间隔满42天的群众也可预约接种;其他群众的第二针接种将陆续安排。(南宁日报 记者李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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