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既要“管得住”也要“矫得好” 广西发布社区矫正工作细则
本报南宁讯 (记者/周珂)近日,自治区司法厅、自治区高级法院、自治区检察院、自治区公安厅联合发布《广西壮族自治区社区矫正工作细则》,全面规范调查评估、交付接收、矫正执行、监督管理、教育帮扶等七个方面的工作程序和要求,内容丰富,操作性强,对持续提高社区矫正工作质量,推动平安广西和法治广西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细则》进一步细化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监狱以及社区矫正机构的职责分工,解决部门之间职责不清、衔接不畅、执法行为不够规范等问题;明确了由社区矫正决定机关对社矫对象实施禁止出境通报备案的工作职责,消除社矫对象入矫报到之前出入境管理“盲点”;从为社矫对象更好融入社会创造有利条件出发,明确经常居住地为执行地,解决执行地与实际居住地错位问题,并充分考虑我区少数民族多,民族风俗不尽相同的特点,对《实施办法》规定的外出理由进行列举性解释;进一步细化社矫对象信息化核查、电子定位管理等工作措施及违规处置,大幅完善教育帮扶章节内容,明确了部门单位帮扶、社会力量帮扶等原则和具体要求,更加注重教育帮扶工作的实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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