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广西10条创新措施力挺“伯乐”招贤才 符合条件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市场主体可获就业创业补助
本报记者韩沛
对组织农村劳动力和登记失业人员到企业就业并满足一定条件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市场主体,按600~1000元/人的标准给予就业创业补助。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与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近日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支持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实施培育产业龙头企业、推进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建立人力资源服务政策体系等10条创新性有力举措,支持广西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
●《措施》首要提出,培育龙头企业,引进知名企业,建立人力资源服务业龙头企业库
在有条件的市(县、区)和单位试点“人力资源服务绿卡”制度,向认定的相关服务机构发放“绿卡”,在有关事项审批和资格申请等方面给予绿色通道服务。
●在推进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方面,给予“真金白银”的奖励
《措施》明确,对获批国家级的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自治区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给予运营机构一次性专项补助300万元;鼓励各市对引进全球综合排名前500强或全国综合排名前100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产业园招商予以奖励。
●提高就业创业服务质量
对人力资源服务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和高校毕业生的,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对吸纳高校毕业生见习的,给予就业见习补贴。对人力资源服务企业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以上、未裁员或少裁员的,按规定落实稳岗返还政策。对组织农村劳动力和登记失业人员到企业就业,协助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3个月以上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市场主体,按600~1000元/人的标准给予就业创业补助。
●引导产业向高附加值重点领域发展
引导现有劳务派遣、劳务公司等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向人力资源管理咨询、高级人才访聘、人才测评等高端人力资源重点领域发展,指导区内国有企事业单位通过市场机制,选择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提供专业化服务,降低人力开发成本。
●搭建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发展信息化平台
开发人力资源供求信息查询系统、职业指导系统、远程面试系统,建立人力资源供求信息发布制度,推动政府人力资源服务网站的联网贯通,加快形成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信息网络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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