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争当“东融”县域发展排头兵
——岑溪市全力推进一季度经济发展速写
本报记者 潘 登 通讯员 覃 波
经过9个多月紧锣密鼓的建设,近日,位于岑溪市岑城镇探花工业园区的广西三威林产岑溪人造板有限公司,第一块超薄型高质量纤维板徐徐下线,宣告“年产15万立方米超薄型纤维板”技改项目正式投产,而该林产林化产业转型升级,也起到了示范引领作用,为岑溪工业企业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一年之计在于春,加快发展看开局。今年以来,该市坚持“东融”战略,以“起步就要提速、开局就要争先”的奋斗姿态,强力补链强链延链,全面对接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加快建设以石材建材、有色金属、电子信息、林产林化、纺织服装、文化旅游为主导的六大现代产业体系,全力打好一季度经济发展硬仗,推动经济发展提质增效。据统计部门测算,今年一季度,该市地区生产总值预计同比增长7.4%,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预计同比增长17%,固定资产投资预计同比增长17.7%。
项目建设跑出加速度。2月8日,在中通快递桂东(岑溪)智能科技电商快递产业园项目,工人们正在忙碌作业。该项目覆盖、辐射广西梧州、玉林、贵港,广东云浮、茂名、湛江和海南全省,计划总投资5亿元,全部建成投入运营后,预计年产值2亿元,安排就业500人。
“综合办公楼、宿舍楼准备封顶,厂房建设到第二层,项目累计完成投资1.16亿元,完成整体进度的70%。”中通集团岑溪项目负责人周炳楠表示,力争在6月底完成生产线安装,确保项目在今年下半年如期竣工投产。
项目快速推进的背后,是岑溪市强化新上项目抓协调、在建项目抓进度、竣工项目抓投产,努力跑出重大项目建设加速度,不断增强经济发展动力的结果。“项目1个月就完成征地工作,1个星期就完成不动产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办理,用水、用电等需求也有充分保障。”周炳楠说。
当下,南部(岑溪)石材循环生态产业园、新型工业化(花岗岩石材)绿色循环经济产业示范区建设、中控(广西)航空小镇等新开工项目正在有序推进,岑溪泰森新纺织产业集聚区、西部创业园创业孵化基地与园区基础设施等续建项目加快建设,广西恒特新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陶瓷配料生产等一批项目计划年内竣工。
产业升级推动新发展。岑溪市坚持以龙头企业和园区为依托,加快构建石材产业生态循环产业链,致力打造“百亿(产值)起始,千亿目标”石材产业;加快稀土产业发展,打造稀土全产业链;大力发展电子信息下游行业,推进电子元件组件制造、智能家电发展;以技改谋升级,推动林产林化产业链纵深发展;加快泰森新纺织产业集聚区建设,推动宸龙源纺织服装集聚区落地开工,努力打造产值百亿级纺织产业基地;全力创建广西全域旅游示范区,推进岑溪长寿康养休闲文化旅游区建设。
以岑溪市支柱产业石材产业为例。近年来,该市通过持续推进石材企业转型升级,大力抓好石材产业培育基地建设,积极促进矿山固废和石浆的综合利用,加快推进以糯垌三兴、三堡振兴、马路水平、马路义垌四大石材加工区和龙母石材废料综合利用园区为主的要素集聚园区建设,石材产业发展效益大幅提升。2020年,该市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61家,其中石材企业58家。
招商引资实现开门红。1月15日,岑溪市生鲜食品低温加工处理项目、岑溪市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正式签约。至此,该市今年签约项目增至3个,涉及食品加工、基础设施建设、稀土金属再加工等领域,为经济发展增添后劲。
今年以来,岑溪市以“三企入梧”为抓手,紧盯粤港澳大湾区,结合六大重点产业需求和园区发展定位,积极开展产业大招商、企业服务活动,推动招商引资工作取得实效。接下来,该市始终将招商引资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坚持党政主要领导带头参与重大项目招商全过程,切实提高项目招引成功率、项目落地开工率,确保招商引资实效。
近日,岑溪市委审议通过该市经济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以及2035年远景目标,提出在“十四五”时期将实施“企稳一方阵,争当排头兵”的战略,高质量争当广西“东融”县域经济发展排头兵。岑溪市委书记罗伟雄表示,该市围绕产业发展定位及园区载体,聚焦“强龙头、补链条、聚集群”,力促更多项目签约落地。“我们积极协调,解决推进项目落地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征地搬迁、用电用水等实际问题,力促项目按照时间节点竣工投产、达产增效。”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