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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消委会发布春节消费提示:理性选购冷链食品
2021-02-08 08:59:00来源:广西新闻网编辑:唐颖倩责编:赵滢溪

  理性选购冷链食品 安全防疫舒心过节两不误

  ——广西消委会发布2021年1号春节消费提示       

  广西新闻网南宁2月7日讯(记者 黄勇椋 通讯员 李佩霞)2月7日,记者从广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获悉,春节将至,冷链食品成为近期消费热点食品,为使广大消费者度过一个健康祥和的新春佳节,广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提醒广大消费者要理性选购冷链食品,确保健康舒心过节与安全防疫两不误。

  一、到正规商超市场选购冷链食品。进口冷链食品必须要有《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业经消毒证明、合法追溯信息证明和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等“三证明一报告”。合法正规商超市场一般会有严格的审核制度。选购时,消费者可通过“八桂冷链通”扫描二维码查看商品追溯信息。同时要注意商品生产日期和保质期,不要购买没有明确来源或过期的冷链食品。

  二、避免徒手接触冷链食品。建议由销售人员操作,自己挑选时使用一次性手套或用一次性塑料袋反套在手上进行,全程佩戴口罩。鼓励采用无接触式电子货币(微信、支付宝等)方式支付和无接触式配送。购买进口冷链食品后最好将其外包装用75%酒精消毒晾干,并对手部进行清洗消毒。

  三、谨慎微购、海淘、代购国外中高风险地区的冷链食品或商品。一些微商没有经过正规登记备案,安全风险防范制度不严,食品产地来源不明,会加大防疫和维权风险。海淘、代购境外国家或地区的冷链食品,要关注海关食品检疫信息,并做好外包装的消毒和个人防护,建议暂不海淘和代购境外特别是疫情高风险地区的冷链食品。

  四、留存消费凭证便于及时维权。消费者在购买冷链食品时要留存相关消费凭证,便于事后维权。发现销售无相关进口手续、核酸检测报告和消毒证明等“三证明一报告”的进口冷链食品的行为,请及时向辖区市场监管部门或拨打12315热线投诉举报,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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