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南宁2月7日电 据中国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消息,广西以人民币面向东盟的跨境使用为重点,跨境人民币业务创新取得多项突破。2020年,广西与东盟跨境人民币结算量681亿元,占广西与东盟本外币跨境收支的六成,人民币继续保持广西与东盟第一大跨境结算货币。
数据显示,2020年,广西跨境人民币结算量1557亿元,占广西本外币跨境收支的40.75%,其中与东盟跨境结算量681亿元,占广西与东盟本外币跨境收支的60%。广西跨境人民币结算总量在中国西部12省(区)和9个边境省(区)排名第一。
据了解,广西是中国唯一与东盟既有陆地接壤又有海上通道的省份。作为中国面向东盟开放合作的前沿窗口,广西自2010年成为中国第二批跨境人民币结算试点以来,积极畅通与东盟国家结算清算渠道,推动人民币与相关国家货币直接交易,扩大人民币在双边贸易投资中的使用。
近年来,广西依托自由贸易试验区、西部陆海新通道、金融开放门户等重大战略创新完善人民币跨境循环体系。在全国首创建成边境口岸互市贸易结算互联互通信息平台的基础上,开展系统二期建设,提高边民互市贸易人民币结算效率,惠及边民9.5万人。
此外,广西还在中马钦州产业园区开展“跨境人民币同业融资”“跨境人民币双向流动便利化”等5项跨境人民币试点业务,服务“两国双园”实体经济,截至2020年底,创新试点业务累计办理金额达18.9亿元。(王功孝、曾慕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