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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期间南宁市继续划定燃放烟花爆竹的禁放区和限放区 严管烟花爆竹燃放 守住春节“南宁蓝”
2021-02-05 13:37:31来源:南宁晚报编辑:唐颖倩责编:赵滢溪

  本报讯(记者黎兆齐)春节临近,为强化烟花爆竹禁燃限放管控,确保广大市民过上安全、环保的节日,持续改善南宁市环境空气质量,营造春节期间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日前,南宁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南宁市2021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燃限放宣传及管控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通知。

  2019年2月1日起,南宁市正式实施《南宁市烟花爆竹经营燃放管理规定》,对烟花爆竹禁限放的区域、时间、地点及法律责任追究进行了明确规定。今年春节期间,南宁市继续实施燃放烟花爆竹的禁放区和限放区。在限放区的,可在几个特定的时间段内,按照相关规定燃放烟花爆竹。

  《方案》明确,强化巡查执法,严格依法管控烟花爆竹燃放,确保2021年春节期间空气质量优良,全力杜绝因燃放烟花爆竹带来的安全事故。

  在源头整治方面,《方案》要求,严格控制烟花爆竹市场投放量;禁止在禁放区内布设烟花爆竹经销点,合理规划布设限制燃放区的烟花爆竹临时销售点,禁止销售不符合质量标准和有关规定要求的烟花爆竹。此外,应急、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在春节前开展联合整治行动,加大对铺面、出租房、闲置房和城郊接合偏僻区域的排查力度,依法捣毁私自存储窝点,收缴非法烟花爆竹,从源头上减少非法烟花爆竹流入市场;公安部门充分发挥公安检查站、治安卡口的作用,结合日常查控,加大对进入禁放区域可疑车辆的盘查力度,严查非法运输烟花爆竹行为。

  巡查执法方面,《方案》指出,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全面抓好本辖区禁燃限放管控任务部署实施,加强对街道、社区和人群密集场所的管理、巡查、监督工作,将管控范围延伸至每条街巷、每个社区、每户商家店面、每家企事业单位、每个家庭,确保实现全覆盖、无死角。此外,春节期间,公安部门要牵头组织生态环境保护、应急、市场监管、城管执法等职能部门开展联合巡查,依法查处违法经营和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在污染天气预警期间,要全面加强禁放区、限放区执法管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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