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培育形成一批“桂”字号品牌
我区出台方案促进中药材壮瑶药材产业发展
■从2021年起,自治区财政每年统筹各方面资金不少于1亿元
■到2025年,全区中药材壮瑶药材产业规模稳定在600万亩左右,种养及初加工产值达到500亿元以上
本报南宁讯 (记者/陈静)近日,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印发《促进全区中药材壮瑶药材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从2021年起,自治区财政每年统筹各方面资金不少于1亿元,用于支持中药材壮瑶药材种质资源保护、良种繁育、基地建设、产品研发及成果转化、品牌打造等工作。到2025年,全区中药材壮瑶药材产业规模稳定在600万亩左右,种养及初加工产值达到500亿元以上,培育形成一批“桂”字号品牌,产品市场竞争力明显增强。
科学规划优势区域优势品种。我区将推进实施中药材壮瑶药材“一县一品”和“一品一产”战略,划定各个品种重点发展区域,优先扶持发展,打造道地药材生产基地。对重点品种、重点区域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市场需求和产业动态,每两年调整一次中药材壮瑶药材优先发展品种目录。
依托终端药企发展订单生产。引导中医医疗机构、中药企业与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等中药材壮瑶药材生产主体共建“定制药园”。支持国有农林场与大型药企直接建立中药材壮瑶药材“点对点”生产供应关系,建设规模化中药材壮瑶药材生产基地。
实行以基地为核心的生产模式。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集中连片的原则,通过企业主导,加强土地流转,发展现代农业示范区(园),建设高标准中药材壮瑶药材生产基地。引导国有农林场充分利用农林地资源和林下空间,依托大型药企建设仿野生中药材壮瑶药材生产基地。
大力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坚持企业主导,引导国有农林场、农业龙头企业、大型药企转型成为中药材壮瑶药材生产龙头企业,投资发展中药材壮瑶药材生产及初级加工。
构建中药材壮瑶药材质量保障体系。坚持质量为先,在绿色生产、优质种苗、质量标准、市场监管上下功夫。强化人才技术支撑,加强中药材壮瑶药材种质资源保护利用,建立良种繁育推广体系,建立人才培养和协同创新体系。
推动产业融合发展,大力开发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产品,重点开发以罗汉果、葛根(粉葛)、灵芝、铁皮石斛、八角、肉桂等药材为主要成分的加工品。扶持产地初加工,构建大数据信息平台,构建中药材壮瑶药材现代物流体系,打造“桂”字号中药材壮瑶药材知名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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