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       城市远洋    |    老外在广西       直观中国    |   视频   |    原创    |    热点专题    |    一带一路    |    魅力东盟     |    舆情智库
南宁将建设中药材壮瑶药材技术引领核心区
2021-01-07 16:39:55来源:南宁日报编辑:唐志强责编:赵滢溪

  本报讯(记者阮晓莹)近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促进全区中药材壮瑶药材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依托广西中药材壮瑶药材资源保护中心,在南宁市建设中药材壮瑶药材技术引领核心区。

  《方案》提出,到2025年,全区中药材壮瑶药材产业规模稳定在600万亩左右,种养及初加工产值达到500亿元以上;规模化、专业化、标准化生产占比达到60%以上,培育新型经营主体1000家以上;基本建立生产技术、产地加工、产品规格等级、质量安全等多指标综合标准体系;中药材壮瑶药材产业创新能力、产品质量及品牌效应显著提升,培育形成一批“桂”字号品牌,产品市场竞争力明显提高。

  《方案》对中药材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堵点难点和产业链短板制定了一系列保障措施。广西将坚持优势区域重点发展,推动中药材壮瑶药材“一县一品”和“一品一产”战略实施,划定各个品种重点发展区域,优先扶持发展,打造道地药材生产基地。引导中医医疗机构、中药企业与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等中药材壮瑶药材生产主体共建“定制药园”。支持国有农林场与大型药企直接建立中药材壮瑶药材“点对点”生产供应关系,建设规模化中药材壮瑶药材生产基地。同时,坚持质量为先,在绿色生产、优质种苗、质量标准、市场监管等方面下功夫,构建中药材壮瑶药材质量保障体系。

  在强化人才技术支撑方面,《方案》提出,要建立珍稀濒危野生药用动植物种质资源保护区,打造集种质资源库、开发利用研究中心、实验基地、博物馆、动态监测网络等功能于一体的广西中药材壮瑶药材资源保护中心,加大对濒危和野生中药材壮瑶药材资源的保护力度。依托该中心,广西将引导中药材壮瑶药材科研单位与龙头企业合作,在南宁、玉林、桂林市各建设1个中药材壮瑶药材规模化、专业化良种繁育核心基地,辐射带动全区建设10—15个中药材壮瑶药材良种繁育示范基地,同时在南宁市建设中药材壮瑶药材技术引领核心区。

  此外,将重点开发以罗汉果、葛根(粉葛)、灵芝、铁皮石斛、八角、肉桂等药材为主要成分的加工品。建立“种养+产地初加工+专业化储存”的示范基地。构建广西中药材壮瑶药材产业大数据平台和面向东盟的中药材壮瑶药材贸易信息云平台,建立完善市场价格预测机制,推进广西中药材壮瑶药材产业国际化进程。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