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南宁讯 (记者/周红梅)1月12日,记者从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自贸办)获悉,为高标准高质量推进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鼓励各片区各相关部门大胆试、大胆闯、自主改,将对片区所在设区市和区直、中直驻桂有关单位推进制度创新情况进行季度通报并纳入自治区绩效评价体系。
据悉,今年广西自贸试验区重点聚焦七大领域开展制度创新,即围绕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改革决策部署开展创新、围绕推动试点任务落实开展创新、围绕发挥特色区位优势开展创新、围绕推动开放型经济集聚开展创新、围绕推动产业发展升级开展创新、围绕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开展创新、围绕强化系统集成开展创新。对国家级制度创新成果,应突出系统集成性和差异性,在全国范围内具有首创性,有利于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高水平开放协定;自治区级制度创新成果,应在全区范围内具有首创性,可以在全国其他地区已有的创新举措基础之上,进一步探索优化或增添广西特色。
对于制度创新成果,广西自贸办每半年组织开展自治区级评估。对于获推广或借鉴的制度创新成果按A类(全国范围内复制推广)、B类(国家部委复制推广)、C类(自治区范围内或重点园区复制推广)3个等级分类。对年度形成A类、B类、C类制度创新成果的创新主体,根据成果等级给予绩效加分。对年度未形成制度创新成果的片区所在设区市、片区管理委员会和指挥部部长单位(除智库工作部部长单位),由广西自贸试验区建设指挥部进行约谈。
此外,设立广西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奖,对做出重大成绩和突出贡献的政府部门和个人,按照相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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