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崇左讯 (记者/简文湘 通讯员/庞俏妃)1月7日,记者从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崇左片区管委会获悉,近日,中国(崇左)跨境电商综试区完成首单跨境电商1210业务,意味着中国(崇左)跨境电商综试区最后一种跨境电商业务模式顺利推行,由此进入跨境电商9610、9710、9810、1210全面发展的跨境电商时代。
跨境电商“1210”业务,全称“保税跨境贸易电子商务”,适用于境内个人或电子商务企业在经海关认可的电子商务平台实现跨境交易,并通过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或保税监管场所进出的电子商务零售进出境商品。实行跨境电商“1210”新模式后,电商平台可根据市场预测和消费者需求,先集中采购大量商品并储存在凭祥综合保税区的保税仓库,待国内消费者下单后再派送。这样不仅物流运输周期大大缩短,而且相比较普通进口货物来说享受了更多的税收优惠,如在一定进口限额内,关税税率为零,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暂按法定应纳税额的70%征收。
跨境电商“1210”新模式的顺利实行,不仅推动中国(崇左)跨境电商综试区在跨境电商新业态的发展道路上迈出了新的一步,为凭祥综合保税区、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崇左片区发展跨境电商业务提供了更多选择,推动更多东盟国家的商品进入国内市场,为国内消费者购买海外商品带来更优体验,还有利于凭祥综保区、崇左片区不断扩大跨境电商规模,深化与东盟国家的经贸往来,带动崇左片区跨境贸易、跨境物流发展。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