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桂林耕地提质改造走在全区前列
共完成项目28个,新增水田面积7223亩,是自治区下达任务量的4倍
本报桂林讯 (记者/唐广生 通讯员/全云霞)11月9日,记者从桂林市自然资源局获悉,桂林市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工作进展喜人,截至目前,全市新增水田面积约7223亩,达到自治区下达任务量的399%,该项工作走在了广西前列,受到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的高度肯定,迎来了“2020年全区新增耕地核定入库及耕地占补平衡业务培训班”在该市召开,桂林市作典型发言。
据介绍,2020年,自治区下达桂林市新增水田任务量为1808亩。桂林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明确把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作为实现耕地占补平衡、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工作来抓。市资源局主动转变思想,科学指导各县(市、区)充分合理运用全国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将宜改、可改地块进行实地核查和评估论证;运用耕地质量等别评价成果确定地块等级,建立专门台账,纳入耕地提质改造项目后备资源库管理,并由各县(市、区)聘请农业、水利、交通、造价等专家进行实地踏勘论证后再申报立项实施;对群众意愿不强、实施不了土地出租和青苗补偿的,不纳入规划设计范围;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将耕地提质改造项目与水毁农田整治、水利建设等项目有机结合,最大程度降低施工难度和成本,提高项目综合效益。
与此同时,桂林各县(市、区)结合当地实际,成立耕地提质改造项目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形成以“党委、政府主导,自然资源局牵头,各相关部门联动,乡镇政府具体落实”的工作机制;充分运用平台公司贷款和利用社会资金等渠道筹措项目资金,做到专款专用;对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项目的审批、资金的拨付开辟绿色通道;对项目进展、青苗补偿、质量管理进行全程监督。
统计数字显示,今年以来,桂林市已完成垦造水田和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28个。其中临桂区完成项目16个、新增水田面积4231亩,恭城瑶族自治县完成项目5个、新增水田面积2212亩,灵川县完成项目5个、新增水田面积408亩,兴安县完成项目1个、新增水田面积152亩,桂林经济技术开发区完成项目1个、新增水田面积220亩。永福县项目已基本实施完毕,只需完成最后报备入库工作,预计能新增水田面积715亩。
桂林市自然资源局局长王飚表示,下一步,该局将在临桂、恭城、永福和灵川4个县(区)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工作成功经验的基础上,通过不断总结实践,探索出一条具有桂林特色的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工作新路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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