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吴丽萍 通讯员 李志雄 房子怡
2017年以来,宁明县依托花山岩画文化景观这一世界级“金名片”,全面掀起全域旅游发展新高潮,文旅产业实现快速发展。今后,该县将如何补足短板,加快建设文旅大县,将宁明打造成为世界文化旅游新高地?记者对宁明县委书记刘勇进行了专访。
记者:宁明将通过哪些举措,进一步打响花山文化旅游品牌?
刘勇:一是创精品。加快创建花山5A级景区,力争年内通过国家景评委审定。突出抓好一江两岸、温泉冷泉度假区、花山景区大门、东盟小镇、县城-温泉观光带、河湖连通工程、湿地公园、派阳山森林公园、狮子山森林公园、驮英水库观光游等“十大景点”建设。
二是强配套。加快打通县城环城路、沿江环路、海渊至那堪公路、寨密至派阳山森林公园公路等主要道路,完善旅游交通体系。加快旅游饭店建设,年底建成宁明国际大酒店,按五星级标准完成温泉酒店改造;骆越国际大酒店、三月花国际大酒店、开元酒店力争年底完成主体工程;民族山寨酒店、国源花山酒店、松涛酒店争取年内开工;建成17家以上旅游民宿,满足游客个性化住宿需求。
三是增业态。深挖骆越文化内涵,常态化办好“骆越王节”系列文化活动。加快美食街、商业街建设,集中展示特色风味饮食,让游客全方位体验舌尖上的宁明。
四是重宣传。以“宁明花山号”列车开通为契机,创新宣传方式,全方位、立体式展现花山文化独特魅力,吸引更多区内外游客到宁明游玩。与国内知名运营商、主流媒体、各大旅行社以及旅游官方微信、抖音等对接合作,多渠道宣传花山旅游资讯,提高花山旅游知名度。
记者:宁明将如何推动“吃住行游购娱”全链条发展,进一步扩大旅游产业规模?
刘勇:我们将围绕打造文旅大县目标,着力提升“吃住行游购娱”六要素品质,不断延伸旅游产业链。
“吃”方面,规范餐饮标准,编制宁明传统美食密码《寻味花山》画册,拍摄《寻味花山》系列宣传片,广泛推介宁明特色风味美食、小吃、特色产品等。
“住”方面,深入实施“旅游饭店建设年”行动,突出抓好五星、四星旅游饭店和特色旅游民宿建设,不断提升服务质量。
“行”方面,加快完善旅游交通路网,包装旅游线路,为游客提供更多游览选择;健全完善县域花山导览图、旅游交通标识牌等。
“游”方面,着重推出花山岩画景区、花山实景演出、派阳山森林公园等景点旅游套票等;突出花山文化特色,为游客提供精细的旅游服务。
“购”方面,注重研发花山文创产品,持续开发红糖、糖波酒、绣球、壮锦、八月珠茶等伴手礼,为游客提供更多具有纪念意义的旅游产品。
“娱”方面,推动花山景区实行常态化运营管理,积极开发游客体验活动,重点推出花山实景演出、森林康养、花山研学教育、体育旅游、泡温泉冷泉等精品线路。常态化举办“骆越王节”“骆越感恩节”“纳利花炮节”等活动,全面提高游客体验度。
记者:宁明将如何加快发展乡村旅游,推动乡村振兴,让旅游扶贫成果惠及更多群众?
刘勇:我们将通过塑造乡村旅游新的品牌形象,进一步提升乡村旅游的知名度、美誉度,促进乡村旅游快速发展,让更多群众享受到“旅游+扶贫”成果。
一方面,高标准建设乡村旅游景区景点。根据《宁明县乡村旅游发展规划(2017-2025)》和18个村屯的《乡村旅游扶贫示范点建设规划》,因地制宜、高标准建设,打造一批星级乡村旅游区、农家乐和民宿。组建山歌、铜鼓、花山战鼓、仙琴等传统民族文化表演队,带动乡村旅游业蓬勃发展。
另一方面,积极开发农村土特产品。成立以经营农村土特产品、包装、销售为主的专业合作社,带动农民开发纯手工红糖、糖波酒、花山石雕、花山刺绣、花山竹编、花山茶具、花山淮山酒、花山萝卜等土特产品,增加群众收入,让更多群众享受到发展乡村旅游的成果。
记者:宁明将如何补足短板,推动全域旅游发展迈上新台阶?
刘勇:近年来,虽然宁明的全域旅游实现了快速发展,但由于起步较晚,目前文旅资源特色挖掘和打造还不够,旅游产业仍在培育壮大阶段。下一步,我们将重点抓好以下三个方面工作,推动“景区旅游”向“全域旅游”转变,促进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
一是实施项目带动,不断扩大旅游产业规模。加快重点旅游项目建设,打造一批具有本地鲜明特色的旅游景区景点、生态旅游示范区和乡村旅游区,为游客提供多样化旅游产品,满足不同层次游客的需求。
二是完善配套设施,全面提升旅游公共服务水平。大力推进德天至花山一级公路宁明段、环城大道、花山大道等重大旅游交通项目建设,完善旅游交通路网,打破“行”的瓶颈。加快建设国际大酒店等星级旅游饭店和旅游民宿,提升“住”的品味。继续推进旅游“厕所革命”,新建一批旅游厕所,不断完善公共服务配套设施。
三是坚持全民共享共建,大力发展乡村旅游和推动旅游精准扶贫。将发展全域旅游与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紧密结合,加大旅游扶贫项目建设力度,不断完善旅游扶贫重点村基础设施及配套设施,打造特色旅游名镇名村。引导群众参与旅游经营,不断拓宽群众收入渠道,确保贫困群众持续稳定增收。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