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       城市远洋    |    老外在广西       直观中国    |   视频   |    原创    |    热点专题    |    一带一路    |    魅力东盟    
优惠政策宣讲助力企业“走出去”
2020-08-13 09:44:45来源:南宁日报编辑:唐志强责编:路晶森

  本报讯(记者杨玲 通讯员王艳辉 林丹莉)8月12日,2020年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优惠政策宣讲会在南宁举行,进一步助力广西企业提升国际市场竞争力。

  宣讲会上,来自南宁海关的专家为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的企业介绍了中国—东盟自贸区的相关优惠政策,原产地证书作用及申请程序等内容,并现场解答企业的问题。通过宣讲,帮助企业用好用足原产地优惠政策,降低企业出口成本,提高产品国际市场竞争力,让更多更好的“广西产品”走向国际。

  原产地优惠贸易政策是中国—东盟自贸区优惠政策的一个重要内容,超过70%的出口企业都有办理这项业务的需求,一张薄薄的原产地证书能够让企业的产品在国外享受关税减免待遇,通关时更加便利高效,因此在国际贸易中被称为“有价证券”和“纸黄金”。今年1—7月,南宁海关签发各类出口原产地证书累计5.73万份,签证金额18.28亿美元,为出口企业争取获得进口国关税减免约1.47亿美元。其中签发中国—东盟自贸协定证书4.73万份,签证金额11.43亿美元,签发的东盟证书占全部出口证书的82.55%,为广西出口企业争取获得东盟进口国关税减免约1.37亿美元。

国际在线版权与信息产品内容销售的声明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