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钦州石化产业园的中国石油广西石化千万吨炼油厂,是中国石油集团在南方建成投产的第一座现代化大炼厂,也是广西北部湾开放开发的标志性项目。7月17日,记者在其配套的污水处理厂看到,污水处理设施正在高效运转,炼油过程产生的污水经过处理后,达到国家污水综合排放一级标准,可以回收利用给厂区的花草树木浇水和生态景观池养鱼补水。
据了解,公司环保设施与生产设施同时设计、同时建设、同时投入使用,环保设施累计投入超10亿元,清洁生产达到世界一流水平,是一家与广西秀美山川和谐相融的环境友好型石化企业。
近年来,钦州市立足区位及众多国家级平台叠加优势,大力发展石化、装备制造、造纸、能源、粮油加工等临港大工业,建成投产中国石油千万吨炼油、金桂林浆纸一体化、国投钦州电厂等重大项目,并成功引进华谊钦州化工新材料一体化基地、桐昆北部湾绿色石化一体化产业基地、恒逸高端绿色化工化纤一体化基地等重大产业项目,逐渐形成临港大工业集聚态势。其中,石化产业已初步构建成全国独有的“油、煤、气、盐”齐头并进的多元产业体系,成为西南地区最大的能源化工基地。2019年,钦州市石化产业累计完成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约540亿元,钦州石化产业园在全国700多个专业化工园区综合实力评比中进入前30强。
在推进石化产业发展中,钦州市坚持生态优先,坚决践行绿色发展理念,特别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建立了项目准入科学评估体系,将环境保护作为重要评估指标,对发生重大环保事件的企业和列入环保负面清单的项目,一律禁止入园。多年来,该市在成功引进一批世界500强、中国500强等行业标杆企业的同时,在石化园区专门配套引进了全球环保服务业领先者——法国苏伊士建设危险废物处理中心、全球最大的专业码头仓储经营企业——荷兰孚宝建设运营系列石化码头和全球顶尖污水处理商——新加坡胜科集团建设污水处理厂,以全球领先的运营理念和服务能力保障石化产业绿色发展。
“要贯彻新发展理念,按照石化园区绿色发展的标准要求,坚守安全红线和环保底线。”对钦州石化产业园建设,钦州市委书记许永锞提出要特别重视环境保护。
有“海上大熊猫”之称的中华白海豚是钦州市的一张名片。该市在石化产业园的规划建设中,非常重视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绝不允许破坏白海豚的栖息地。
钦州港三墩片区位于南北走向的“三墩路”西侧。为实现经济增长和自然保护协同发展,该市以南北走向的“三墩路”为界,将其西侧作为发展现代工业的区域,而在东侧则尽可能地维持原始浅海湿地的原貌。经有关部门及专家研究论证后,钦州港三墩片区规划布局港航物流、石化、修造船等产业,并注重平衡好与“三墩路”东侧自然浅海生态系统间的关系,并同步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数模物模论证、海洋灾害风险评价及对白海豚生存环境影响研究等多项研究论证,确保规划布局与海洋生态环境平衡协同发展。
为推动绿色临港大工业发展,该市目前正在开展钦州石化产业园总体发展规划修编工作。为平衡和处理好发展与保护的关系,该市委托国内权威机构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编制单位将根据社会各界的合理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完善钦州石化产业园总体发展规划环境影响报告,并组织有关部门及专家进行深入评估论证。
4月14日是世界海豚日,钦州三娘湾海域在当天传来喜讯,一只可爱的中华白海豚出生了。小海豚出生的新闻,不仅央视《新闻联播》《共同关注》等平台连续进行了报道,微信朋友圈也持续“刷屏”,网友纷纷点赞分享。
今年3月以来,已经在三娘湾从事中华白海豚保护工作16年的北京大学生命科学学院教授潘文石科研团队,连续发现刚出生的白海豚幼崽。根据该团队长期跟踪发现,三娘湾海域目前生存的白海豚数量已从2004年的96头增加到250头左右,种群结构稳定,主要由繁殖能力旺盛的年轻、健康的个体组成,且呈缓慢稳定的增长态势。钦州市在抓好临海大工业发展的同时,在保护中华白海豚方面也卓有成效。
“钦州始终坚持生态优先,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将进一步擦亮‘白海豚与大工业同在’的金字招牌。”该市市长谭丕创说。
“我们将坚持把绿色发展理念贯穿在产业发展的全过程,守住环保底线和安全红线,让白海豚与大工业同在一片蓝天下,努力实现‘国际门户港、自贸试验区、绿色石化业、江海宜居城、小康幸福人’美好愿景。”该市石化产业发展局局长邓洁丽说。(广西日报记者 潘云锋)
1、“国际在线”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主办。经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授权,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独家负责“国际在线”网站的市场经营。
2、凡本网注明“来源:国际在线”的所有信息内容,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国际在线”自有版权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际在线专稿”、“国际在线消息”、“国际在线XX消息”“国际在线报道”“国际在线XX报道”等信息内容,但明确标注为第三方版权的内容除外)均由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和销售。
已取得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权的被授权人,应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使用时应注明“来源:国际在线”。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任何未与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签订相关协议或未取得授权书的公司、媒体、网站和个人均无权销售、使用“国际在线”网站的自有版权信息产品。否则,国广国际在线网络(北京)有限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因此产生的损失及为此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证费等)全部由侵权方承担。
4、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国际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5、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