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日报记者 唐正芳 通讯员 覃 伟
近日,贵港市覃塘区覃塘高中三年级学生余进明从银行取回了800元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金,高兴地说:“以后生活费用不再发愁了!”
覃塘区民政局局长韦伟介绍,像余进明一样享受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目前覃塘区有2.49万人,占当地农村总人口比例的4.3%,“2019年覃塘区在贵港市率先达到自治区有关农村低保比例超4%的要求。”
A 无人抚养儿童生活有保障
出生于覃塘街道覃塘社区的余进明,5年前父亲因病去世,不久母亲离家出走,杳无音信,他与妹妹、奶奶相依为命,成为事实孤儿。在国家和学校资助下完成了小学学业,到读高中时缺乏稳定的生活保障。
“因为不属政策规定‘孤儿’的范畴,难以享受到现行救济制度的福利,一旦其监护或抚养缺位,基本生活将无法保障。”覃塘区社会事务负责人覃雪玲说,从去年1月1日开始,该区从尊重事实出发,创新工作方式,及时有效地保障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政策的落实。
为了便利群众,相关人员大幅增加工作量。覃雪玲介绍,余进明事实孤儿的认定,乡镇工作人员要入户调查、邻里访问、到医院出具其父亲死亡证明,政府要发函,落实监护协议,公安部门要多方核查,出具其母失踪证明材料。工作虽然繁琐,但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却毫无怨言。至今,覃塘区共办理事实无人抚养儿童184名,还有100多人因父母一方失联正在走访核查中。
“这个救助改变了我一生的命运,不仅每月有600元的生活保障金,而且上学、就医都有了保障。”余进明感激之情溢于言表。他80多岁的奶奶也吃了定心丸:“有了这笔钱,我再也不用提心吊胆过日子了。”
为做好此项工作,覃塘区加强部门协作,民政部门做好资格确认、生活补贴发放、综合协调和监管等;法院办理此项业务时设立绿色通道,并与民政部门、乡镇等实现信息实时共享;公安部门加大对失联父母的查寻力度及提供信息查询服务;财政部门加强资金保障;妇联及时提供家庭教育指导、关爱帮扶及权益维护等服务……民政、公安、司法、医疗保障、残联等部门和组织加强工作衔接和信息共享,切实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
B 精神障碍病人获长期治疗
5月16日,覃塘区蒙公镇谢某在建筑工地上拉石运料,动作协调自然,很难看出她曾有过精神病史。40多岁的她因遗传影响,从小就患有间歇性精神病。
覃塘区把严重精神病治疗列入医疗保障。引进民营精神病专科医院,对重度精神病人提供寄宿制托养服务。“我妻子先后两次到展仁堂精神病院治疗各半年,享受‘先看病后付费’的贫困户就医优惠、医疗救助等政策,住院报销比例超90%。”谢某的丈夫说。
目前,覃塘区有3家民营精神病康复医院共收治当地精神病患者800人,其中覃塘区寄宿制托养的3-4级精神病人80名。
覃塘区残联理事长张柱雁介绍,精神病人大都靠药物维持治疗,医院为他们办理门诊特殊慢性病治疗卡,每年能免除门诊医药费。像谢某能免除门诊医药费3500元。对居家的251名精神病患者,该区委托社会化服务机构进行居家照料和康复服务,帮助他们增强生活信心。“按协议,服务机构每年至少上门服务6次,对精神障碍患者提供家政服务、康复服务、精神慰藉、社会适应等,以提升他们的社会参与能力。”
傍晚时分,覃塘街道培仁大道,一对中年夫妇推着载有老人的轮椅散步。椅子上的老婆婆精神矍铄,说:“这是我儿媳妇,全家人都很照顾我!”5年前,她不慎摔倒,导致全身瘫痪,生活不能自理。开始子女照顾很殷勤,后来因忙于工作,照料就没那么细致了。2016年初,国家给她发放了重度残疾人补贴后,子女态度转变,服务逐渐周到起来,她身体也一天天好转。“护理补贴每月虽然只有80元,但体现了国家对老年人的爱护。作为儿媳如果不照料老人,既对不起社会,也愧对下一代。”儿媳说,子女看着我们,我们要做好榜样。
据悉,截至4月底,覃塘区享受重度护理补贴的重度残疾人6530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残疾人3531人。
C 低保工作实行动态管理
“社会在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也在不断改善,城乡低保工作应该与时俱进。覃塘区对低保工作实行动态化管理,确保一个不能漏,一个也不能多。”韦伟说,今年4月初,该局对未列入低保的未脱贫户、边缘户等进行专项排查,发现蒙公镇英峨村韦金丽户,丈夫因病医治无效于年初去世,家庭欠下巨额债务,生活难以为继。该局当即为她和两个未成年的孩子办妥低保手续,全家每月能领到627元的低保金,保障了他们的基本生活。统计数据表明,截至4月底,覃塘区新增农村低保386户1301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占比37.8%、39.8%。
对极度贫困户,该区还采取发动社会资助方式帮扶。该区青年志愿者协会会长韦康新介绍,目前协会定向长期资助了22名贫困家庭大中小学生,每年共捐助3.6万元,直至大学毕业。
今年3月中旬,覃塘区低保中心接到举报,反映该镇黄志康在贵港城区购置有商品房,但却享受低保。该中心调查后核实,立即取消了该户低保,并追回了已发放的低保款。至4月底,该区对明显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停保639户1356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占42.6%、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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